第2部分 (第2/5页)

二、三十岁。

西门第一次见到言雨是在教他中文的老师陈正彬的结婚典礼上,他是伴郎,而她是伴娘。

有着瓜子脸、一双丹凤眼的言雨,就像他研读的古典文学中的女主角。

第一眼见到她时,他便喜欢上她。

不过,外表柔弱的她,有着可爱、淘气的一面。

在婚宴上,她因受不了众多男性大胆的追求,一个人悄悄躲到了花园。

“天哪!痛死我了!”言雨完全忘记祖母要她表现得像个淑女的叮咛,她撩起礼服的裙摆,在台阶上坐下来。

她将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大大地吐了口气。

要不是祖母一定要她穿上高跟鞋,她也不必这么活受罪。

她的脚跟磨破皮了,难怪走起路来痛得要命。

舞会还没结束,她必须回去帮忙,可是,要她再穿上这双高跟鞋是不可能的,也许她该打赤脚……

“你没事吧?”西门出现在她身旁,关心的问。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言雨瞪着眼前的男子。

虽说他是今天的伴郎,但是他们却不认识彼此,也始终没有交谈,除了知道他叫西门之外,她对他一无所知。

她对外国人一向没什么好印象,因为她的一个好朋友曾被外国男子欺骗感情,差点想不开而闹自杀。还有,前阵子某邦交国大使玩弄台湾女子的感情事件,更让言雨对“阿豆仔”没什么好印象。

而这个“阿豆仔”虽然外表斯文、英俊潇洒,但谁知道他是不是披着羊皮的狼?

“我很好,你不必理我。”

她冷漠的态度并没有让西门退缩,反而勾起他莫大的好奇心。

通常女人见了他便像熊见着蜂蜜一般,恨不得将他拆吃入腹,而她却一副敬鬼神而远之的模样。他真有这么可怕吗?

“你的脚受伤了?”他细心的察觉到她的异样。“是扭伤了吗?”

“只是擦破皮而已。”原本她想叫他不要理她,可是一见到他那关心的眼神,她只觉得心里一阵悸动,说话的口气也不觉放软了。

“我有OK绷。”他从皮夹里掏出OK绷,蹲下身子,温柔地为她磨破皮的脚跟贴上。“样你等一下穿鞋时应该会好一点。”他的动作让她的心跳漏了个节拍。

“我准备打赤脚。”她有些讶异自己竟会对他说出心里的想法。

“为什么?”

“我讨厌穿高跟鞋。”看他一脸不解的模样,她连忙解释道:“是我祖母一定要我穿的,她说穿礼服一定要穿高跟鞋,这样才像个淑女。”

“我不认同这样的说法。”

“我也是。”她很讶异他竟然跟她有一样的想法。“所以,我才打算打赤脚。”

“打赤脚走路很危险。”他表示反对,

“但若要我再穿这么可怕的鞋子走路,我不扭伤,恐怕也会摔断腿!”

“我有一个方法。”他拿起高跟鞋,想也没多想就将鞋跟扳断。“这样你穿起来就会舒服多了。”

噢,想不到这个“阿豆仔”不只人长得帅,还满有头脑的。

“来,让我替你把鞋子穿好。”

言雨从未让陌生人替自己穿鞋子,何况对方又是个男人。她连忙摇头拒绝。

“我自己穿就行了。”

“来吧!”他向她伸出手,很绅士地微笑道:“让我为你服务,这机会可不是常有的喔!”

他贵为法达斯国的王子,生活起居大都由仆人伺候,所以,他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

见他这么诚恳,言雨将自己的脚放到他手上,让他为她穿上鞋子。

他为自己穿鞋子的动作十分温柔、专注,让言雨忍不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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