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5页)
落叶归根,人老归土。曹操随同父亲扶着曹腾的棺椁,历经一个多月,终于回到故乡谯郡。
古人对故乡的眷恋,胜过对爱人的思慕。
生于此,归于此。
曹腾的棺椁回到谯郡,地方官府临时凑齐数百人,为曹腾举行入土仪式。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时年三十二岁的曹嵩,正值青年,开始三年守丧时光。曹嵩在墓地边新修的草屋住下来,只留两个小厮在身边。守丧向来是读书的好时候,带回的书简派上用场。
刘志启用士大夫计划进行得轰轰烈烈,可一时还真不知道该启用谁,那就提拔重用曹腾举荐过的人。刘志首先想起那个被曹腾推荐、又诬告过他的种暠。一纸诏书把他从边远的益州调到洛阳任大司农。皇帝告诉他,曹腾当年受到他的诬告,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替他说好话,表扬他。种暠接过皇帝递来的印绶,不禁双眼发热。
延熹四年(公元167年),皇帝又升任种暠成为司徒。以孝和信立身扬名的他终于想要还昔日的举荐人曹腾一个公道,在朝会上毫不掩饰地对同僚说:我今天能登上三公之位,主要是曹太仆(曹腾)的功劳。
曹腾的成功证明,太监一样可以受人敬仰。如果要给曹腾拟一道墓志铭,可以这样写:爱贤之人,贤自爱之。
尴尬身世岂容羞
曹嵩和两个仆人生活在曹腾墓旁,家里事务暂时托付给兄长们处理。曹操处于爱玩爱闹的年龄,生怕他扰乱墓地清净,就将他和继母安顿在曹庄。
京都洛阳高官云集,没有人把太监跟太监的养子养孙们放在眼里,再大的太监也是个奴才。在谯郡可就不同了,曹家是大户,在京城都有份儿的官宦人家,曹嵩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侯爷,贫民百姓自然当曹家是“高干”,小觑不得。可这只是有等级观念的成人们的态度,对于懵懂无知的孩子们,恐怕未必。
曹嵩守丧,过着如同清修徒的生活,不能有笑容,不能吃荤菜,不能有宾客来往,不能和妻子同房。每天必须早晚在曹腾坟前点三炷香,上两顿饭,并且祷祝,跪拜一阵后,还得等会儿,把饭和碗都收回去,作为下一顿自己的食物,要给父亲重做新的。
曹庄和曹腾墓地所在守孝之地大约相隔半个时辰的步行路程。曹嵩此间可以回家,比如看看孩子和妻子,问问家中诸事,顺便拿些粮食和油盐。
从洛阳到谯郡,从都市到乡村,使得曹操的生活轨迹发生重大转变。这段时间的曹操以“放养”为主,不再有奴仆围着他转的情景。一天除了吃饭和睡觉在家,其他时间一律见不到他的踪影。
六岁的曹操来到谯郡农村广阔天地,突然间有了很多伙伴,有三个叔祖父家的孙子和以曹洪为首的七八个小男孩,整天玩闹在一起。还时常去姑祖母(曹腾唯一的姐姐,嫁给夏侯家)家,初识表兄弟夏侯渊、夏侯惇等。
阳春三月,田里的麦苗起身,深绿的麦叶衬托着浅绿色麦秆,在阳光下绿油油地耀眼。小麦秆像是被小嘴巴吹了气,一根根麦秆都鼓起一个个小包,在春风中摇曳着。野草夹杂着黄的、红的、白的小花暖暖地绽放着。
曹操最喜欢跟着孩子们在麦田间的田埂上猛跑,喜欢隔着麦田追击、拦截和阻击。这其中大多数孩子和他们的子孙,日后都跟随曹操走上了统一帝国的战场。
一年下来,曹操的口音已经褪尽洛阳官话味道,一口地道的谯郡方言,说每句话的末尾音调都上扬。穿着、动作、身形也逐渐跟村民的孩子们相同,脸上、手上、衣服上不时有泥污、绽线、破洞,头发披在脑后。刚开始,曹操和玩伴们只是掏麻雀、捉蟋蟀,晚上掏鸟窝,夏天舀干池塘里的水抓鱼。渐渐地痴迷于跟在稍大的少年们后面走村窜屋,遇到问死吊丧,结婚迁居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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