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部分 (第1/5页)
小紫对弹飞的螺钉毫不在意,盯着里面的飞轮构件,打量片刻,接着拔下簪子,灵巧地将机芯一件一件挑了出来。
程宗扬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那只闹钟眨眼间变成一堆零件,整齐地码在桌上。不可否认,死丫头手还真巧,单凭一支簪子,就把闹钟拆得干干净净,不一会儿就剩下一只空荡荡的表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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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丫头!」
程宗扬叫道:「这是孟老大借给我的。」
「小气鬼。」
小紫一件件看着那些零件,纵然她聪明过人,要弄明白这些零件的功能也不是一件易事。
「就这样,孟老大的闹钟被她当成玩具了。」
程宗扬摊开手,无奈地对萧遥逸说道。
萧遥逸用折扇支住下巴,听得入神,过了会儿才道:「那种闹钟本来有三只的。」
「是吗?还有一只呢?」
「被我拆了。」
萧遥逸道:「零件一个没少,还多出来好几个。幸亏我拆的那只是艺哥的。艺哥拦着,没让老大揍我。」
萧遥逸伤感地抹了把脸,然后道:「那些零件我都留着,紫姑娘聪明胜我百倍,说不定能把它们再拼起来呢。」
两人坐在水香楼上,丝竹声不断从脚下升起,昨日的血战像被水浸过的回忆一样,变得遥远。……
一声号角划破夜色,刘宜孙惊醒过来,抓住手边的佩刀,旁边打盹的军士也坐起身,四处张望。山中的浓雾似乎淡了一些,透过栅栏,能看到十几步外被伐过的树桩。
一名军士低声道:「都头,是不是敌寇又来了?」
刘宜孙点了点头。因为探路失利,他被贬到这个步兵都担任都头,与手下的军士并不熟悉。但几日来的作战,他每次都冲在最前面,很快就赢得这些军士的信任。他这个步兵都隶属于王信的第三军,本来是最早与敌寇交手的队伍,在三川口时伤亡就接近三分之一。但由于张亢让众人都抹干脚,把湿透的袜子塞在腰里暖干,连日恶战下来,他的手下没有一人因冻伤掉队,反而成了第三军建制最全的一个都。
远处有军士喝道:「口令!」
一个浑厚的声音道:「荡寇。」
刘宜孙跳了起来,那个声音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竟然是父亲亲自来了。他所守的位置在营寨最东侧,随时都可能受到敌寇的攻击,父亲身为军中主将,此时前来巡寨,中军就空虚了。
手下的军士却没有他想的那么多,看到主将出现,众人都吃了一惊,然后纷纷叫道:「将军!」
刘平一路走来,不时拍拍某个军士的肩膀,以示鼓励,见到伤员,还蹲下来问候几句。刘宜孙知道父亲生性如此,他在边军时,就有爱兵如子的名声。相应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看得与士兵一样,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是他的儿子而沾什么光。
刘平停下脚步,然后朝刘宜孙看来,「刘都头,手下的兄弟怎么样?」
刘宜孙吸了口气,「回将军!我都满员九十三人!现有六十七人!其中伤员十九人,没有一人掉队!兄弟们都是好样的!」
刘平微微颔首,然后扭头对众人道:「那伙杀不尽的贼寇又来了,大伙怕不怕?」
军士们参差不齐地说道:「不怕。」
刘平摇了摇头,「害怕没什么丢人的。不瞒你们说,我第一次上战场,吓得连刀都拔不出来。」
军士们发出一片压低的笑声,紧张的气氛松弛了一些。
「怕不要紧,」
刘平道:「只要记得你们是军人,记得你们手中的刀,记得忠义报国四个字便够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王前驱,虽死何憾!」
刘宜孙生出一不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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