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4/5页)

其实,当朋友也不错啊!当朋友能够一天到晚在他身边晃,当朋友可以听他谈心事,朋友的感情向来维持得比恋人久……

她又在自我催眠了,每次碰到必须妥协的事情,她就习惯性自我催眠,直到自己接受为止。

“我的新房东叫于优,是个美得不像尘间女子的人哦!她很有才华,她会弹钢琴、会拉一点小提琴、会编曲填词,对了!她最近有几首词曲让唱片公司录取,说不定再过几年,人们朗朗上口的流行曲子,就是出自她手哦。”

她的满脸崇拜让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设计的软体满街跑,也没见她赞上几声。“不过是靡靡之音,有什么好得意的?”

笑笑,辛穗不以为意,他向来这样,总没有一个好态度。

“除了于优,我还有一个室友叫童昕,她是个秘书,也很漂亮,不过她的美和于优是截然不同的,她是那种天生的美女,怎么形容呢?就是在马路上,有一群女人聚在一起,你就会一眼看到她。”

“马路上要是有一群女人,我会第一个看见你。”拿起她剩下大半的便当,他用竹筷子拨过一部分,剩下的放回她眼前。“把剩下的吃光,不能留。”

瘪瘪嘴,她夹起咬了一口的排骨递给谷绍钟。“我不要吃排骨,它太硬了。”

“吃软不吃硬的挑嘴家伙。”就着她咬过的部分,他一口咬下。这一年中他吃惯她的口水,早不以为意。

扒下最后一口饭,谷绍钟用湿纸巾用力在她嘴上抹两把,然后同样一张、同样动作,也在自己嘴上涂过,两三下整个桌面清理干净。

摸摸被擦得红通通的嘴巴,辛穗嘟起唇瓣。

“好痛!你不能轻一点?我的嘴巴早晚会被你磨破皮。”

“都擦过几百次,要破早破掉!搞不好上面已经结上一层厚茧。”拍拍她的头,他从冰箱取出一瓶牛奶扔过来。

她又找到一个当朋友的好处——他从不碰乳类制品,可是他会为她这个“好朋友”准备上满满一冰箱的牛奶。

“告诉你一个浪漫的故事。”辛穗拖着他雄壮威武、一扫就能把她扫入垃圾桶的粗臂膀,把他带入沙发里。

“浪漫是愚蠢的代名词。”他嘴上虽这么说,但并不是真的拒绝,辛穗很习惯他的表达方式。

“于优有一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她很爱他,爱好多好多年了,可是男生并不知道。他的哥哥好帅哦!他是一个小提琴家,这几年在国外有很好的表现,听说再不久就要回台湾,到时,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小提琴家?娘娘腔的家伙。”

又是批判,讨人厌的家伙!

“谷绍钟……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她扬着笑脸在他身边摩蹭。“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不但有通财之义,还可以两肋插刀的是不是?”

“要插刀去找外科部林医师。”要他为那个帅哥插刀?门儿都没有。

这一年下来,他进步最多的是成语,没办法,谁教他交了一个三句话不离成语的朋友。

“偶尔,我也可以利用一下你的裙带关系嘛!是不是?”她就是要赖他。

“我不穿裙子。”连听都不听,先一口回绝再说。

“于优的脚不方便,你可不可以请护士长不要排我晚班,我晚上必须回家陪她。”童昕被新老板整死了,不到一、两点见不到人影,她再不回家,可怜的于优就要饿上一整天。

“于优是个瘸子?”

“不是瘸子,只是脚不方便,她以前还是个舞蹈家呢!拜托、拜托嘛。”

他没答、不应,不过她知道,这就是代表同意。

笑弯眉,她旋身去寻架上他刚买的几本书。

打开罐装饮料送到他面前,她在他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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