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4/5页)

百晓堂以后要怎么混?外加一点嫉妒,我就成了泼妇的典型。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虽然我比较没有修养,在她面前也得装装是不是。冷静下来,才觉得我白天的行为真是很幼稚。我现在并不会像白天那样冷嘲热讽的羞辱,只想好好谈谈。

站在她门前,我徘徊,实在没有那个勇气进去。隐约中,见她只穿中衣,露出娇好的身材。再看看自己,简直太平公主,跟她没有办法比。没有勇气,我企图临阵逃跑。刚想回头,见她坐在梳妆台前,摘下钗环。她最先拿下的,是一枝玉簪。看着她的手把玉簪放下,心里猛地一惊。这是我的东西,我送给大冰块的玉簪,上面有我的名字,如今却在这女孩子手里。这簪子就等于我送他的定情信物,可是他居然给了这个女孩子,我简直嫉妒得快发疯了。厄,把我送的定情信物给这个臭丫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嘛。难道说,我在他心里就如此没有地位,我送的东西可以随便转送吗?转送就转送,对象是个女的,还是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兼未婚妻。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睛里打转。回过头,眼泪簌簌的掉下来。

我站在原地,脚不走使唤,一步也动不了。若不是泪水忍不住溢出来,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戏谑的笑道:“你哭什么?”我一抬头,神经病居然站在我面前。这个死神经病,任何时候都要来捣乱。

我赶紧擦擦眼泪,冷淡地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哭了?”

神经病嘴角一丝笑意,“脸上还有泪痕,眼睛红红的,难道没有哭吗?”他虽然在笑,只要我眼睛没有问题就可以看出他很虚弱。

我恶狠狠的道:“去死,我那是眼睛里进沙子了。脸上的那是口水,可以不。”口水可以流到脸上,我是牛人。

“哦,大晚上的,又没有风,哪来的。。。”神经病捂着胸口咳了几声,才说出沙子两个字。

我忙扶着他,“神经病,你想气死我啊。你半死的活的,到院子里干什么?给老娘滚回去。”突然想起来,神经病是重病人。

他十分无奈的道:“慕容意云,任何时候你都要跟我针锋相对。”

“好了好了,回去。”我语气稍软。

“去你房间。”

我翻翻白眼,“干什么?”

“我把姑姑的秋水送给了你,想听你弹一曲。你的词曲,让我耳目一新。”那把古筝叫秋水啊,名字还可以,音质也不错。

“走吧走吧。”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给他弹一曲。

我坐在古筝面前,双手抚着琴弦,“要听什么?”

“你会弹什么?”

我骄傲的抬抬下巴,“只要你说得出,就没有我弹不了的。”琴棋书画我样样精通,最擅长琴的实际上琴,我的古筝造诣相当高。毕竟我五岁就开始学,现在已经17年了。17年来,基本上学遍了所有曲子。做曲不会,但是我可以根据歌词音乐弹出来。可以唱着现代的歌,用古筝伴奏。(作者爆料,其他方面在现代那叫精通,跟古代才女一比连半吊子都算不上。但是,意云的古筝技艺真的不俗。)

“你会做曲,还会填词?”他问。

“干什么?”我不会,是人家作的,我用古筝演绎出来而已。

神经病无力地笑道:“我想听你自己作的,你的词很有意思,《江湖笑》我记忆犹新。”

“好。”我嘴里答应着,轻轻拨动琴弦,由感而发,

人生有许多难关要过

自古是情关最让人难受

也许我命中注定情海中颠簸

为你我付出这么的多

却让我痛到有苦不能说

因为我爱你就像那飞蛾扑向火

请你告诉我爱上你是一个错

别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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