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部分 (第1/4页)

“格雷格,我想晚餐会是属于你们的,我会好好享受你们做的晚餐。记住,你不可能赢过我,一直都是!”凯利大笑着挑衅着他的好朋友格雷格,两个人不是一个狩猎小组当然是‘敌人’了。

魏光辉他们那一组出发了,看起来还是格外的急着先走的那一拨;大块头和维尼还是表现的很棒,因为它们其实还是和魏光辉的关系很不错,其实老福克斯也是和它们认识。所以现在要去山里玩,它们自然是丝毫的不会反对,甚至是更加的期待起来。

“小伙子们。我可不想失败。我已经输给了凯利很多次了,我不想继续失败。我相信你们,我们肯定会有很多的收获。”格雷格笑着拍了拍猎枪。魏达和王晔现在也是知道了;格雷格这个家伙虽然是一个不错的猎手,但是这个家伙的运气一直都不是很好,打猎的时候很有可能就是空手而归;也是包括以微小的差距落败,这更打击人。

大力王和平天大圣原本是晃悠着身子想要跟上来,但是魏达将它们留了下来;因为打猎其实还是步行,所以马匹之类的都是留在了营地。大力王和平天大圣在这里很好,不用担心物资之类的被野兽们抢走。更不用担心黑马王子它们受到袭击。

带着猎犬,这就足够了;东邪它们是很出色的,这样看起来或许是整体实力不够强大。但是这也是最接近猎人们打猎的状态。不是每个人都是能够带着两头棕熊大摇大摆的出现,现在就是去追逐野兽就好。

魏达的目标是打到熊最好不过了,或者其他的一些猎物也不错;反正对于魏达来说现在就是要大肆的追逐猎物,现在要进入这些茂密的树林里去发现他们的猎物的存在。所以毫无疑问的。现在就是最好的时间了。这是肯定能过做到的事情。

这是熊肥鹿壮的时间,也是狩猎季到来的时间,这个时候的都是猎人们最高兴的日子,因为美国这边的很多的动物只有在狩猎季的时候可以猎杀,现在开放的种类可以说是最多的,这是可以尽情的享受狩猎的乐趣了。

虽然几个人起的都是比较早,但是一直都是没能发现鹿的痕迹;天色大亮,打驼鹿的时机已过。开始沿着几条小路转悠。一来。是这一片地方不是特别的熟悉,需要再熟悉一下环境。检查一下这里的情况,争取发现一些目标猎物的痕迹。二来,天气不错,阳光高照,是打松鸡的好机会。

正如很多人所说,越是被钢筋水泥禁锢在喧嚣繁华中的人们,就越是向往被放逐的生活。不知何时起,在这个智能网络时代,狩猎竟衍生为四大贵族运动之首;说不清原因,狩猎使得从现实中抽离的男人们对它的迷恋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高尔夫、网球和滑雪等等看起来十分的高端的运动。

很多的时候,几杆不同口径的猎枪、一身野外行装、一个指北针,一部越野车或者一匹马装上少许食物和一只睡袋就构成了一次野外狩猎行动。迷醉于如血般残阳下强者间的对抗,渴望于旷野中感受生命的博弈。

几个人很投入,这是第一天正式的狩猎;对于他们来说这一次过来主要是试试这里的情况,努力的去掌握更多的周围的环境。所以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几个人其实是对于这一次的狩猎战果不是特别的在意;磨刀不误砍柴工,需要先了解了这里的情况才能更好的保证接下来的狩猎之旅。

有人说,狩猎是许多男人心底的一个情结。守候、瞄准、击发……这种充满进攻性的运动,使得男人们挑战自我、挑战强者的探险**得到最充分的释放。在这个智能社会,狩猎,尽管已经不再是人类谋生的手段,却依然点缀着现代人的生活。

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们,也是因为他们真的是不甘寂寞;现在打猎这件事情就是能够满足他们的期待,背上猎枪,带上猎狗;在林子边上为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往周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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