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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路上可能会风趣健谈。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

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第三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而网路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於是你很可能在网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路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或者你已30岁,很可能会在网路上装成17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路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痞子那你是属於那一种人?而我呢?」

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而由於在网路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痞子你很臭屁ㄛ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

第一种人最真实。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於自己的性格。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後,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後,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於是从网路上得到成长。

第二种人最愚蠢。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著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痞子别又假装浪漫ㄛ!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

「痞子myearswillgoon所以也请你goon」第三种人最可怜。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路性精神分裂”。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系与喜怒哀乐,建筑在网路上。一旦离开了网路,便会无所适从。

「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虽然已习惯於平凡,但有时却不甘於平凡。因此网路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

「痞子可是你刚说你有点特别的不是吗?」平凡加上有点特别,所以是特别平凡。所以我更希望成为另一种人。

「痞子那你希望变成谁呢?」我当然希望像阿泰一样,浪漫而多情,风趣而健谈。因为这是我所缺乏的。「痞子那我呢?」

你?我不知道。你想轻舞飞扬,希望尽情挥洒年轻,舞动青春。但如果这只是你无法做到的希望,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即将老去;二是你时日无多。

我想我讲错话了,因为她一直没再传送任何message过来。我不禁自责自己的变态,干嘛扯这些东西?虽说这是我朋友的硕士论文,但他的口试并未通过。所以一切都还只是停留在唬烂的阶段。再等等吧!也许她当机了。

记得阿泰有次也是如此,那时他的网友送来一句∶《阿泰我已经两个月了》阿泰大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