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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av女优的胸围一样是吃饭的家伙儿,183cm的还是穿鞋身高的艾弗森作为球队的绝对攻击核心这事儿他做到了,但让他防好对方二号位却是奢望。

有人会拿艾弗森职业生涯的助攻数据说事儿,并且说考虑到他打的是2号位,已经很团队了。其实正好相反,传球分很多种,艾弗森最擅长的恰恰是与团队进攻毫无干系的一种。好的组织者是控制篮球,等待队友跑位和空切,准确的将球送过去。艾弗森做的是不断利用带球和挡拆给自己创造投篮机会,没投篮机会了再传球。

老布朗曾不竭余力的想说服艾弗森更多去组织进攻,一者能减轻自身压力,保持体力,二者能调动队友积极性,艾弗森当时不同意,打到决赛也仍然坚决抵触,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他比队友能力强为何不能者多劳,输送炮弹让斯诺去干不就挺好?而且他从来没觉的累!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挑战一直都是个斗士,但从来没想过挑战自己。

球权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战术百分之八十为他设计,他不准,就是球队不准。那么艾弗森擅长的传球是什么,他擅长的助攻来自哪里?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考验个人能力的一种,突破后吸引包夹分球给空位,这完全考验的是篮球掌控者的个人能力,不可否认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球队,可是这太有限了,艾弗森凭借他逆天的突破技巧和速度创造机会,巅峰期场均7。9次助攻几乎个个这般模样,他说他不累,可是这种充满碰撞和消耗体能的助攻是不是影响到他个人进攻的效率呢?这谁也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艾弗森的比赛和基德的比赛对比很明显,球迷每场打完都感觉艾弗森助攻了好多。“至少8个,我记得的就有8个。”结果看技术统计,就是8个。对于基德,球迷的印象往往是,“我没记得有几个助攻啊,他简直就是角色球员”,结果一看却是十几个。

艾弗森一场打完,个人砍30分,队友没能提供足够帮助,输了。

基德一场打完,没投过几个篮,得分也绝对不会上20,新闻上说的往往是“球队进攻多点开花,六人得分上双。”

传球助攻,行进间传到队友手里,让错位的队友单打轻松得分,不容易被人铭记,但却是对于团队最最重要的粘合剂。吸引包夹突分观赏性强,但却做不了常规武器。这就是为什么基德2008年到了奥运会上还会场场打首发,有些重要作用,不是数据能体现的。

老了慢了,基德、纳什仍然能混上大合同,他们懂得利用团队来提升自己的效率。可艾弗森不行,他的篮球观和cctv5的报道一样一成不变又不合时宜,误导了一批又一批的球迷。

这是非常矛盾的,究竟是艾弗森太盲目相信自己对篮球比赛的作用了,还是篮球比赛本身很蠢,除了拉里?布朗执教的2001年外,始终不能给一个天才提供应有的舞台?

如果非要给艾弗森一个评价,他是前所未有的特别的球员,迄今为止无法复制的传奇。当你不那么看重比赛胜败或者教练反应的话,那么他的比赛确实让人尊敬,且观赏性十足。

周轩也曾崇拜过艾弗森,但现在,他再不会幻想像艾弗森那样打球了。他要的是团队,要的是胜利。

当晚,艾弗森出场的时候,甲骨文球馆内的球迷给予其热烈的掌声。无论到了哪里,他都很受欢迎。

周轩出场顺序已经改变了,倒数第二个,仅次于斯蒂芬?杰克逊。没有马盖蒂,他成了勇士第二核心。看台上的掌声更加热烈,球迷们都希望看到周轩对位艾弗森。而今天他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