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部分 (第2/5页)

负责预选赛的负责人,是不是叫萨斯,我们线人不能肯定。”

五名裁判负责发布任务。其中四人资料已经有了,六号不在其中,美杜莎并不知道五号裁判是谁。因为五号裁判即使必须和她见面,都非常小心。总负责人,五裁判,六名监察员,还有三名后勤保障人员,一共是十五名云顿公司的工作人员。十五人都使用卫星电话联络。参赛选手一共四十九名,使用的是当地普通电话,每个参赛选手有十五张电话卡,可以随时更换。五名裁判各自负责十名左右的选手。

任务清单由裁判长也就是负责人掌握,发放给裁判,裁判再发送给选手。选手列出自己需要的违禁品清单,裁判联系后勤人员提供,选手根据裁判指令,到指定地点拿走违禁品。

十号道:“有几个计划,想听听大家意见,我们现在掌握了十名种子选手,四名裁判的身份,第一个计划,全面抓捕,可以最快速度打击本次预选赛,缺点是,无法摧毁,不肯定预选赛会不会继续进行。我们暂时无法定位他们位置,估计能立刻抓捕三到四人,其余人只能通过通缉手段来追捕。而且即使全部抓住了人,也未必有证据控告他们。”

第二个计划,秘捕其中一名裁判,挖出负责人,从负责人处下手,布置陷阱,很可能将所有人全部摧毁。缺点是,五名裁判都不是美杜莎这种类型,他们不敢不能出卖云顿公司,因为可能遭遇报复,这报复不仅是针对个人,还可能针对家人。

第三个计划,细水慢流,预选赛的任务,警方会和黑队得到相同的信息,在美杜莎的帮助下,可以把每个任务都拿下,一次任务抓一伙人。这个计划可实施性最强,不会暴露美杜莎这位线人,风险性很低,几乎都能抓到犯罪证据。缺点就是,如果警方疏忽,可能会造成市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个计划都有风险,各自的风险不同,就白队成员来看,第三个计划是最好的,一伙伙的打击,挖掉,根据形势判断,是否要顺势抓捕负责这些成员的裁判,灵活和自由度比较高。但是对于警方来说,第三个计划是最难的,因为一旦疏忽,造成市民死亡,警方难逃其责。

第一个计划基本否定,无法重创对方,而且全城大通缉,有可能造成城市恐慌,A市的外国人很多,很多外国人无法辨认A市人一样,A市人也很难辨认清楚长相接近的外国人。

第二个计划是很可行的计划,但是已知四名裁判中要找出一名愿意成为警方线人的裁判,很难。这四个人,年纪都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居住在南非、欧洲、大洋洲等地,相同点是,他们都有家庭,有老婆和孩子。犯法了,大不了一个人扛,最多枪决,就死一个人。如果出卖了云顿公司,可能把整个家庭都搭上。

白队是力荐第三个计划,这个计划很讲究技术含量,必须每一步都细腻到位,同样回报也是最高的,有可能将所有来A市捣乱的人全部干掉。这个计划最大好处就是,即使中途发生变故,比如有人漏网等等,计划还能继续执行。前提是不暴露线人存在和警方掌握的线索。等同给警方开了金手指。

计划不错,但是有个最大问题,中途出现问题谁负责?比如入室抢劫杀人,警方明明有办法将他们驱离,但是却放长线钓大鱼,最终案件披露后怎么算?第一个计划简单粗暴,并且具备一定威慑力,有一定可能导致预选赛的中断。作为一个负责警察,应该选第三个,又应该选第一个计划。

这计划不能让市政府或者法院背锅,因为这是战术决策,也因为保密需要,所以选择第一个计划还是第三个计划,就完全看雷豹个人选择。没有对错,结果决定对错。

大家看雷豹,雷豹慢悠悠擦拭眼镜,戴好,道:“第三个计划。”说的波澜不惊。

十号点头,很赞赏,道:“第三个计划,我们需要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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