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1/5页)
本来他要在这儿买件衣衫的,现在呢,现在他得改变主意,衣衫不买了,还是继续赶路吧。
现在正是阳春三月天,花红柳绿的江南,正是一片美景,诱人的美景。
春风吹拂,处处飘香,依承天迈开大步往前走,前面已到了吴兴地,他在余杭买了一件蓝衫裤,只因自己不会装扮,又因离开鲠门时候,雷叔给的银子不多,所以这身短衫裤看起来比之乡巴佬差不多。
不过依承天已经十分满意,因为那已比之他的一身破了又补的衣衫好多了,更何况他是个从苦中爬出来的苦命人,他很满足了。
人若感到满足,直觉的表现就是高兴。
于是,依承天满面笑意昂扬,就没有笑出声的走进吴兴那个大城门楼了。
吴兴距离太湖甚近,就在太湖南方十几里处,有条河可通太湖,有不少在太湖讨生活的人就住在吴兴附近。
依承天一路奔向镇江,如何走法,全是义父告诉他的,现在,他来到这家饭店前,从招牌上看,似乎是义父说的“平安客店”,一年多来,义父教自己武功心法,更教自己识字,如今斗大的字也识得不少。
端正一下新买的衣衫,依承天含笑走入店内,正遇上两上小二在燃灯,有个小二见依承天进来,跳下凳子笑问:
“客官,你是喝酒还是住店?”
依承天道:
“吃饭也住店。”
小二抽出布巾擦拭一张桌面,请依承天坐下,笑问:
“炒两样什么菜?”
依承天摸摸口袋,道:
“两碗米饭,菜吗……只要能下饭就好。”
那小二鼻子一抽想笑,但见依承天一脸老实像,他没笑出来,却点点头,道:
“你稍坐,马上送上来。”
依承天望着这面店铺,觉得这是自己住的最好饭店,一路走来,只有吴兴的地面看起来具有江南美。
心中想着,依承天伸头望望外面,天并未黑下来,如果不是义父把自己的行程定得严,这时候自己最少也会再走上个二三十里才歇下来。
不旋踵间,小二已把两碗米饭两盘小菜送上来。
江南地方,尤其是吴兴,饭店中吃的米饭全是一碗碗蒸出来的,绝非是大米饭一锅蒸,吃起来还真别具味道。
依承天早已习惯于吃米饭,这时不用多看,端起来就吃,他吃得快,因为他这种年纪最是能吃。
更是吃得干净,连一粒米掉在桌面上他也会捡入口中,当然那两样小菜他连汤全拌入米饭中吞下。
抹抹嘴巴,依承天十分满意的正要起身,突然自店门外走进三个人来。
两女一男。
男的依承天并不识得,只是这男的一条左小臂上正套了一只牛皮套,套的顶端露出一支尖而闪亮的短钢叉,令人看了难免会恐惧。
两个女的依承天却是认得,不正就是在开封城外柳树村骗他上马的那个老太婆与她的儿媳妇吗,那么这个长得一如一头黑豹的大汉,必是这老太婆的儿子了。
不错,走进“平安客店”的正是“太湖毒蛇”石大娘与她的儿子媳妇石冠军与戚九娘。
原来一年多以前的焦山一战,飞龙寨与太湖黑龙帮一战双方皆大伤元气,各未讨得便宜,但是双方事后检讨,知道是上了“江岸一阵风”周全三人的当。
那石冠军伤的十分严重,所幸他被戚九娘及早上药包扎,这才没流尽身上血,即使如此,他还是养了半年才在切去左小臂后复原。
石腾蛟在拼杀之后,人似乎变了样走了形,因为他的脑袋虽未受伤,却身上挨了好几刀,老命虽保,雄心大减,整日在太湖吃酒作乐,忘了争夺“八步一刀”秘籍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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