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部分 (第1/5页)

他抓了个枕头,盖住头:“我再睡会儿,晚上晚点过去。”

三巡演唱会凉州场,晚上七点半开场。

开场曲目是TheNine一贯的摇滚曲风,姜九笙的烟酒嗓感染力很强,一开嗓,整个体育场里,尖叫声直接冲破。

一曲落,伴奏停,场内五万人都安静下来。

姜九笙背着木吉他,手扶着麦,低低沉沉的嗓音沙哑又性感:“大家好,我是主唱,姜九笙。”

永远不变的开场白,单刀直入,简单又霸气。

她穿着宽松的黑色裤子,紧身背心露出一截腰,套了一件涂鸦的棒球服,长发修剪了一些,不到腰,随意散着。

造型很简单,不至于喧宾夺主,她的演唱会,卖点永远是听觉盛宴,不是视觉,不过即便这样,她往台上那么一站,气场浑然天成。

姜九笙的气质,整个娱乐圈都找不出第二个,不说话,一双淡淡的桃花眼,不笑时清冷,一笑,倾城。

多少人争相模仿,只是,姜九笙依旧只有一个。

她高声道:“贝斯手,靳方林。”

灯光打过去,一段快节奏的solo,便是外行也听得出来,靳方林拨弦的手有多快。

结束后,欢呼声久久不息。

姜九笙回头,笑了笑:“架子鼓,厉冉冉。”

厉冉冉冲着镜头抛了个飞吻,手中的鼓槌被她高高扔起,旋转了几圈落回手中,随即重重落下,镲片发出一声清响。

厉冉冉的架子鼓,劲很足,一段solo,非常得野。

最后,是主音吉他。

鼓声一落,吉他声就出来了,是一段轻音乐,一改姜九笙的风格,柔和又缓慢,能把吉他弹得这样缱绻的,姜九笙算一个。

她收了最后一个音,握住麦:“主音吉他,”淡淡道,“姜九笙。”

尾音落,叫声震耳欲聋。

姜九笙的演唱会总有这样的魅力,能激出人所有的热血,能释放自己,忘记身处何地。

谈墨宝在下面,听得眼泪汪汪,举着应援牌,嚎着嗓子大喊姜九笙的名字,那是相当撕心裂肺。

身边的姑娘跟她一样激动,嗓子都喊哑了,声嘶力竭了才歇口气,喝了一口水,问谈墨宝:“你喜欢笙笙多久了?”

谈墨宝说:“四年多了。”

小姑娘带着猫耳朵的荧光头箍,台上音乐响,第二首歌是慢歌,她跟着摇头晃脑:“那你比我还久。”小歌迷很热情澎湃,“我最喜欢笙爷那首《不眠》了,你呢?”

谈墨宝语气相当骄傲:“我跟你不一样,我最喜欢姜九笙这个人。”她目光炯炯,看着舞台上的人,很坚定地说,“姜九笙是我的信仰。”

她看过了很多世态炎凉,才遇到了怀瑾握瑜的姜九笙,像一把火,炽热又光明。

真的好喜欢她啊!

想给笙笙生猴子!谈墨宝在想,她是不是要弯了呀……

隔壁的小姑娘一脸了然的模样,确认过眼神,是骨灰脑残粉无疑。

最前排,是VVIP座位。

徐青舶穿了件粉色的西装,骚包得不行:“我还是第一次听姜九笙的演唱会。”用手捅了捅身边的时瑾,“你老婆唱歌的样子,很帅。”

时瑾洁癖,挪开,从口袋里拿出消毒水,喷了喷徐青舶碰过的地方。

徐青舶:“……”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习惯了,但还是很受伤。

处理好,时瑾才接着刚才的话题,回:“当然。”转头,看徐青舶,一本正经的口吻,“可以再夸一遍吗?”

徐青舶傻眼:“什么?”

时瑾神色认真:“刚才的话,再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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