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5页)

当然,在搬家之前,得先把家里的东西收拾一下。

好在他这个人东西很少,估计三个纸箱都用不完就能全部装完。

“嗯?这是什么?”陈北冥在整理一个床下的箱子时,忽然发现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打开一看,却是一个专业的相机。

这个年头的相机还是稀罕物品,有钱人才玩得起的东西,专业的相机那就更不得了。

所以陈北冥有些惊讶。

不过想了一会儿,他就想起这个相机是怎么回事了。

这是以前那个陈北冥的父亲的朋友送他的,好像差不多三万块钱,十分金贵,可惜以前的那个陈北冥并不喜欢拍照,所以一直被锁在箱子里。

陈北冥认真试了试,相机的各个功能竟然全都很好。

“我以后少不了下部队体验生活获取素材,这个相机来得真是时候。”

陈北冥越想越是开心。

他也是摄影师。

在地球上的时候,摄影也是他最大的爱好之一,他也曾经像那些疯狂的摄影艺术家一样,为了拍到一张最美的照片在野外潜伏几天几夜。

“以后又可以继续拍照了。”陈北冥轻轻的抚…摸着相机,就像抚…摸情…人的胴…体。

不过这个时代的相机还处于胶卷时代,所以拍照并不能那么随意,随手一按都是钱。

又收拾了一番,陈北冥这才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打包。

之后就是搬家了。

这一天晚上,他就住在总政分给他的单身宿舍里。

今年总政一共招了十个文艺兵,其中四个是部队直接推荐上来,三个是像陈北冥一样公开招考来的,另外三个则是直接从大学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不过目前那些人都还没有搬过来,他陈北冥算是最积极的一个。

第二天傍晚时分,陈北冥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他原来服役的部队。

总政的协议已经签好了,所以他得回到原来服役的部队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利剑突击队位于首都西区的一支部队驻地里,但他并不属于那支部队,从外面是根本不会发现他的存在的,利剑突击队的建筑上方都挂了伪装网。

利剑突击队的建立就是为了保护首都的安全,为了处理一些突发的、棘手的事件。

所以这支部队的存在很多人都不知道。

“谢谢啊师傅。”陈北冥朝出租车司机挥了挥手。

转身之际。

陈北冥忽然心中剧跳。

部队门口的岗哨站台上,一个战士手握钢枪,目光炯炯的看着远方。

他的身后,太阳已经落山,整个世界都暗淡了下来,大地之上一片黯淡,远方的山头已经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如果站得稍微远一些,就连战士的面盘都看不清了。

但天空中,霞光万道,云层被染得灿烂无比。

这个背景里,那个手握钢枪的战士如山一样挺立。

从那个战士的侧面看去,画面实在太美!

陈北冥再也忍不住,立即举起挂在胸前的相机,用飞一般的速度狂奔过去。

站岗的战士有些诧异,不过看了陈北冥一眼就再也没有看了,他知道陈北冥,他知道那是自己的战友,所以他恢复了原先的姿态,目视前方,傲然而立。

咔嚓,咔嚓,咔嚓!

陈北冥毫不犹豫的按下快门。

但并不满意,于是立即一个漂亮转身,像猎豹一样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地上满是泥水,但他浑然不觉,只是一下跪倒,举起相机,咔嚓,咔嚓,咔嚓,又是三张。

远处。

利剑突击队的队长和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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