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他被押上了革命的断头台。根据革命派的法令,“任何军事领袖如果放走一名捕获的叛军都必须处以极刑”。而坚持行刑的,正是戈万的老师西穆尔丹。他们有师生之谊,又有革命理想,原本深爱着对方,然而不幸的是,革命的教义杀死了革命的信徒,革命的老师杀死了革命的学生。

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消灭旧制度,改造不合理的关系,而不是为了消灭人。在雨果笔下,当革命的意义超出了人的意义,革命便只有死路一条——当戈万脑袋落地,西穆尔丹举枪自尽。显然,雨果并不诅咒革命,也不反对共和国的建立,他反对的是你死我活背后的换汤不换药。所以在《九三年》里有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一个险些杀了戈万的保皇派在被捕后求死,而戈万的态度却是,“你要活着。你想以国王的名义杀死我,我以共和国的名义宽恕你。”让一切回到具体的人的命运本身,这才是雨果理想中的法国大革命。为自由而战,而不是为革命而战,“在绝对的革命之上,还有绝对的人道主义”。

(三)

回顾中国历史上层出不穷的改朝换代,或曰“运动”,或曰“起义”,或曰“暴动”,为什么无一堪称革命?因为这些暴力群体推崇的都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哲学,爱的都是水浒式反抗而不是穆勒式自由。

整理各式各样的革命,从最终结果来看,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打掉了脑袋,保住了王冠”。这种情况有时会被称为“革命”,但是考虑到它并没有促成社会关系的实质性变化,只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改朝换代,故而并非真正的革命。即便从一开始有打掉王冠的革命性纲领,但因为结果并不触及上述实质性变化,所以至少从客观上说是革命没完成或者革命半途而废。如克伦威尔杀了查理一世,大权在握后偏偏又让自己当起了英国国主。“打掉了脑袋,保住了王冠”的现象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屡见不鲜,它们多被视为“治…乱”宿命中的一环,与真正的革命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种是“打掉了王冠,打掉了脑袋”。这是最残酷的革命。它不仅推翻了旧制度,同时因为仇恨和急功近利等原因将革命推向了自己的反面,最终结果是血流成河——从逻辑上说,当已经束手就擒的国王可以被当作敌人杀掉,任何反对革命的人也都可能被杀掉。其历史典型是法国大革命。谓其残酷,是因为这里的“打掉了脑袋”不只是打掉了国王的脑袋,而且打掉了革命者的脑袋。简而言之是“打掉了王冠,打掉了脑袋,打掉了革命者”。革命不断吃掉了自己的孩子,先是丹东死了,接着是罗伯斯庇尔死了。到最后,最荒谬的一幕是,当革命难以为继,被打掉的王冠又被某个历史的拾荒者捡了起来,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再版序:我想和这个世界平起平坐(5)

第三种是“打掉了王冠,保住了脑袋”。这是最光荣的革命。它着力改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坏关系,而不是消灭人,更不是照搬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更换血淋淋的统治者。这方面,最成功的是发生于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Thegloriousrevolution),它不是通过流血而是经过各方妥协解决了革命的诉求。经此一役,反对派不仅赶走了倒行逆施的国王,而且转年英国议会顺利通过《权利法案》,自此英国正式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原则。当然,值得一议的是,英国当年的这场革命虽然没有流血,但是詹姆斯二世放弃抵抗,还是有暴力(或者压力)作为后盾:一来此前有查理一世被革命者杀戮的前例,二来支持议会的义军(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米▌花▌在▌线▌书▌库▌ BoOk。mihUa。nEt

就此展开,几百年后远在东方的清帝退位或可算是一次“光荣革命”,只是随后的历史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