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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自知之明的。就像俞家老二說的那般,只看他考個秀才都那麼吃力,考中舉人的機率無限接近不可能。
然而,俞承嗣卻從未輕言放棄。
機會肯定是留給有準備的人,若是早不早的就放棄了,只怕他當初連秀才都考不上。這不,老天爺終是開了眼,大好的機會放在了他的跟前,倘若這次不能成功,他怕是到死都不會瞑目的。
正因為知道這次機會極為難得,哪怕身子骨尚未痊癒,俞承嗣要是咬牙坐上了去府城的馬車。
俞母與他同去。
之前那日,俞母在一年中最熱的季節,愣是咬牙跑了一整日。頭一趟從村里家中趕往縣城倒也罷了,起碼那會兒因著天色尚早,還不算很熱。可後來兩趟,尤其是在親眼瞧見俞承嗣病得只剩下一口氣後,她簡直就是拿命在奪路狂奔。
從村里到縣城,正常來說,要走個至少一個半時辰,這還是對於腳程比較快的人來說的。俞母雖然素日裡沒少干粗活累活,可總得來說,她也是個婦道人家,腳程其實並不快。然而在那一日,明明太陽毒辣得厲害,她卻愣是撐著那口氣,從村里到縣城,再從縣城跑到鎮上石家再回到村里,最後又從村里自家徑直衝到了縣城裡……
足足三趟啊!
將近五個時辰的路程,其中大部分還是日頭最烈之時。
偏這年頭,可沒啥方便跑路的衣裳鞋子,俞母打扮得同普通婦道人家一般無二,頂多就是因為是來縣學裡見大兒子的,特地挑的是平日裡捨不得穿的好衣裳好鞋子。饒是如此,這麼一天下來,啥好東西都毀了,甚至等到了俞承嗣喝下藥緩過來後,她才愕然發現,自己原本那雙九成新的千層底布鞋,早已在不知不覺間磨破了鞋底。更糟的是,她的腳底也磨破了,血肉和塵土混在一起,她愣是洗了許久才總算弄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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