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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那一脚也就看似有些有意。
可眼下,望着那装满发髻的盒子,我的心却不坚定地晃了晃。
我听自己说:
“安陵然,如果换了旁人,你还这样待她好吗?”话一出,我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小笨蛋看我的眼神有些迷离,眸子却异常的澄清湛亮。
他道:“旁人怎么能和自己老婆比?”
这次,我真的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天杀的安陵然,这句话真犹如惊雷劈中我脊梁骨。
来穆王府这么久,我怎么到现在才发现,安陵然只在我们独处之时唤我“老婆”,如果我记得没错,这“老婆”二字是现代人惯用的口语。
我突然很想问小笨蛋:你在暗示我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更晚了。
昨天晚上玩得太晚了。
第二十章
几年后,洛云国诞生了个顶时髦的俗语,叫“百花连枝”。
连枝,是谐本公主的闺名儿——廉枝;而这个百花嘛,则指的是一种发髻——百花髻。
这种百花髻有别于其他贵妇们高高耸起的牡丹髻、飞天髻、凤凰髻,只是在梳理时将头发分成多股辫辫,将状似发夹的低矮假发做成义髻,从耳旁开始围裹、用花钗固定,与真发组合,再簪上绢花、珠翠等饰物。
因这种发髻每股发辫下都以花钗固定,故取名“百花争艳”,又叫“百花髻”。这种发髻最大的好处就是轻巧,基本以真发为主,减轻了许多脑袋上的重量,更不用担心追小畜生的时候掉下来,所以本公主很是喜欢,自小笨蛋送我后就成天顶着乱转。
可万万没令我想到的是,几个月后,本公主信步市集,竟发现街头小巷到处都是顶着百花髻的妇女们,登时高兴得差点炸了毛。当时我以为自己声名在外,大家都犹如羡慕西施美貌般敬仰我崇拜我,因此纷纷效仿本公主的穿着打扮。
后来经淇儿验证,其实洛云国自来皆以高耸的发髻为美显贵,因为发髻越高就需要越多的钗物花绢来装饰,像我这样的低发髻只有地里干活的粗鄙婆娘们图轻快麻利才这厮打扮,太太小姐们争相效仿本公主的百花发髻不过是因我得了个好相公。如此梳妆,即是想告诉旁人,自己的相公不比体贴入微的安陵然小世子差上三分。
对此,我很是不受用。
更让我不受用的是“百花连枝”这一俗语不胫而走,经过几年的演化,低发髻也渐渐受到了贵族小姐妇女们的青睐。自然,最初进行改革的粉蝶轩也因此狠狠地大赚一笔,可我这个最初的宣传者却没落下半点好处。
其实,我曾一度怀疑“百花连枝”这样花哨无比的俗语是从粉蝶轩的那个同样花哨无比的杨老板嘴里吐出的。可彼时,我却顾不得去找花哨杨算账,只围着安陵然嘴里吐出的那两字“老婆”犯晕。
后来,我也有悄悄向丫头老妈子们打探,众人皆言未闻过“老婆”二字,我听得很恐慌,就连淇儿这样的消息灵通的活络丫头,也摇头称奇。
不过,到底还是我小姑子厉害。
安陵月一听“老婆”二字,就乐了。
她道:“嫂嫂是在哪听了这样的混账话?莫不是哥哥又胡闹,看了什么话本,捡了别人的闺房话来与你说。”
我听得甚心虚,抹了把老脸道:
“只是听旁人说了,觉得新奇,所以……问问!问问!”
原道,有位读书人高中状元,便犯了男人的通病——嫌弃糟糠之妻。不过嘛,读书人都兴个“雅”字,这位状元爷也知发达休妻是件挺对不起老婆的事,并旁敲侧击。在书房写下上联道:
“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
进书房打扫的妻子冰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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