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发不经意的散到了汪有奇的手臂上;她细长白皙的手指在发间游走;撩拨的汪有奇简直要疯了。他至今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比她漂亮、比她风情万种的女人他不是没见过,可全然不及她所带来的震撼。有人说在爱情的世界里,一个萝卜一个坑。汪有奇觉得,上帝终于送他的命中注定来了。历经几番攻守,现在他觉得形势开始有利于自己,趁热打铁,把她一举拿下。

“哼,让你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他给自己打气,一面弯腰系好了鞋带。

……

两人约在步行街街口的书城前会合。

非假日,依然人山人海。

路上没堵车,汪有奇早到了半个小时。他两手交插在胸前,自在地打量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知怎么的,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人活着一代又一代,遵循的是先人两千年前就看透的规矩。不按规矩过的人,通常被别人看做“疯子”,总是有意无意被排挤、被边缘化。怕这份苦,只好按部就班,夹着尾巴做媳妇,期待升级当婆婆的那天。可是你看那街上破衣褴褛的流浪汉,别人也叫他们疯子。他们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为一点小事乐得手舞足蹈,寒冬腊月也敢跳进河里顺水漂一截。你说他是烂命一条,他却过得不知有多快活。难道真的疯了才会快活吗?那我们又为什么要追逐名利呢?“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首诗从小念到大,会的人何止千千万,里面居然有密码?“122,212”又到底是什么?这又跟白水晶有什么关系呢?

越想越入神,汪有奇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大脑里没完没了的乱想,完全没察觉到一个红色的娇小身影走到了他的身后。

“你在干嘛?!”Alice娇嗔的问道,随之而来的是汪有奇左肩胛骨被她的粉拳重重的一击。

“呃呃呃,人吓人吓死人啊。”汪有奇猝不及防,往后退了两步,他稳住自己,拍了拍左肩。

“青天白日的,你就不能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挨拳的位置传来痛意,让汪有奇忍不住抱怨连连。虽说一阵韩风吹来,人们发现了野蛮女友的美丽。可是眼前这个长得像芭比的姑娘,野蛮只会破坏外人对她的想象。不对,她的外貌才是真正的假象,她的实质是野蛮无理的。

Alice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眨了眨羽毛般纤长轻盈的美睫,“我看你站在这里像灵魂出窍一样,不打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头壳坏掉了。”明明是秋意渐浓,她还不怕冷的穿着一件连身的红色碎花长裙,脚上却又蹬着一双白色高帮球鞋。染成浅栗色的中长发烫的根根分明、直直的,像一把倒着插上头的铁丝。手里捏着白色名牌小包,手腕上叮叮当当的手环。不用说,又是出来撒钱的。

汪有奇再瞪了她一眼。这丫头片子是他过去公司副总的千金,才18岁,在美国念完高中就耐不住跑回来疯。她老爸就这么个独女,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同样是在美国呆过的汪有奇就成了Alice一家的救星,何况汪有奇离职了,更成了公主有事没事就夺命连环call的福瑞德(Alice对friend的中式叫法)。那时汪有奇正经历敬爱的爷爷过世,情绪低落。这个阳光灿烂到有点强迫别人日光浴的小丫头,倒也是安抚他心伤的一道彩虹。对孤单的汪有奇而言,任何一份亲情、友谊都弥足珍贵,所以她再胡闹,汪有奇心中还是疼爱她的。

“福瑞德,你不看店到这里当迎宾啊?Say‘欢迎光临’——”Alice摊开两手,不怕死的继续打趣他。

“逛你的街去,哥有正事儿。”汪有奇看看表,时间快到了,赶紧打发这个缠人精走为好。

“什么正事儿啊?你也带我去嘛?”Alice乃一代撒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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