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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特?就這樣?曹雲突然有一種超級渺小的感覺。看人家令狐三十萬,幾分鐘的諮詢費就要三十萬。

令狐蘭道:「幸子如意算盤打的很好,我猜測她當時不肯定自己會和龜山在一起。但不管要和龜田先生繼續生活,還是離婚和龜山一起生活,首先得把兩個店面拿到手。又擔心將來自己確定和龜山要在一起,龜田先生不同意離婚,她無法拿到店面,所以自作聰明的加上一條:必須離婚。」

令狐蘭道:「這裡也提醒一下寫婚前保證書之類的夫妻注意。諸如男『廚櫃』,女提出離婚,男必須同意這類條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雲隱好奇問:「約定:男廚櫃後,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淨身出戶呢?」

令狐蘭道:「可以要求和對方必須答應在法律上是兩個概念。正確的條文應該是這樣:加入任何一方有櫥櫃行為,兩人所有婚前私人財產和婚後夫妻財產均成為無過錯方的婚前私人財產。離婚是一回事,財產是一回事,千萬不要混為一談。不過其中也有坑。」

「哦?」曹雲喝茶,學習了。

令狐蘭道:「假設男方違反這條條款的時候,男方和家庭為負資產,那負資產就可能因為這條條款,成為女方個人的負資產。假設都是好律師,上法庭一定會因此有爭議,誰勝誰負不好說,需要法官主觀裁定。在不考慮人脈的情況下,通常法官會偏向無過錯方。所以為了避免麻煩,這條條款還要再詳細說明,或者進行條款解釋。」

曹雲道:「和遺產一樣,繼承遺產的同時也繼承了債務和債權。」

比如父親去世,a欠你父親十萬,你繼承遺產,同時也繼承了債權,你有權利向a索要十萬欠款。你父親欠了b一百萬,你不能因為這是壞事,就不繼承,你必須替父親償還b的一百萬。假設你只繼承了80萬,債務為100萬,按照法律規定,你只要還80萬,剩餘20萬可以不還的。

同時又衍生出另外一個問題,遺產稅。我原本是繼承一百一十萬,扣稅後只剩下80萬,債務為一百萬,那怎麼算呢?一樣,稅加債務超過實際繼承額可以不償還。

假設你稅後繼承一百萬,需要支出的費用有,欠b個人一百萬,欠銀行一百萬。那應該還誰呢?按照法理來說,銀行和個人為同一等級,正確的做法是各還五十萬,b和銀行還有的五十萬就拿不回來了。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因銀行擁有抵押優先權,所以通常一百萬就給銀行了。

令狐蘭問道:「去哪……」

令丈夫穿好野外迷彩服,背了背包:「童子軍野營訓練,朋友請我過去當教官,為期三天。」

令狐蘭:「哦,照顧好自己。」

令丈夫:「嗯,大家再見。」

「再見。」

然後就走了,曹雲感覺很怪異,不過他沒結過婚,無法發表意見。

令狐蘭等丈夫出門後,道:「龜田先生放心,我回頭讓助理拿材料和對方談一談。現在看龜田先生是不是願意做點慈善。」

「慈善是什麼意思?」龜田不明白。

曹雲向龜田解釋:你願意給一百萬或者兩百萬的零花錢嗎?如果願意,在律師協商中,對方因為官司基本無勝算,所以會選擇收錢。既然自己必勝,為什麼還要給一兩百萬呢?這是考慮到孩子問題,最好不要鬧到法庭上。

曹雲這邊解釋,令狐蘭聯繫了自己的助理。這種案子沒有她出手的必要,如果不是因為曹雲電話,令狐蘭也不會在家接待客戶。

大家再喝了一會茶,助理律師到達,他和龜田先走,他需要全面了解情況。助理律師不是因為保證書了解情況,他關注的是財產分割。雖然不動產是保住了,但是現金呢?諸如這類的土豪,多爭取一點點就是幾百萬的事。在婚姻財產分割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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