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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壹激動雙手抓曹雲手臂:「他們不讓我睡覺。」

犯壹稱警方對其進行了疲勞審問。審問時間和手段是有規定的。以九尾審問上井為例,法律沒有規定不許破壞疑犯生物鐘,法律只規定每天審問的次數,審問時間。當然,暴力審問絕對不允許的。在法律上九尾沒有問題。在二十年前,還沒有對審問的細節進行嚴格規定,只規定不允許單獨審問,不允許刑訊逼供。

提審,強光照射,四名警察輪流詢問問題。犯壹要求見律師的要求一直沒有實現。在兩天,準確說在36個小時後,犯壹屈服認罪,承認自己因為生意糾紛,在收到李墨簡訊之後,進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殺了李墨。

招供之後,犯壹終於得以美美的睡一覺。

一邊的節目組將犯壹招供書給曹雲,曹雲看招供書,是複印件,全部手寫。有簽名有畫押。複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換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時間日期名字換上去。

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分水嶺,現在有兩個途徑,第一個途徑是認罪。在預審前認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曹雲可以提出激情殺人,因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發簡訊邀約犯壹。第二個途逕自然是不認罪,要打無罪的難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贏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須證明警方非常規審問。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審問過程沒有錄音,沒有視頻。就算有,也可以去除錄音和視頻(二十年前部分地區使用錄像帶,但輕易洗掉或者覆蓋部分內容)。接著是四名參與審訊的警察必然不會承認疲勞審問。

沒有傷痕,沒有證據,怎麼打掉口供?

難道趙傳就是二十年前參與審問的警員?甚至是負責案件的探員?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類似的作風,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區別在于越三尺天賦點滿開掛了,她至今為止都是對的。

曹雲拿手機,聯繫節目組製片助理:「我是曹雲,我需要一些材料……材料沒準備好,那就開不了庭……好的,一會我會把自己所需要東西發給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的人,那製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的人。

曹雲邊發郵件邊問:「你現在是什麼意思?要認罪還是要開庭?」

犯壹立刻回答:「開庭,我沒罪,我是被誣陷的。」

答案在意料之中,犯壹參加真人秀的目的就是要……臥槽,難道自己不能選擇其他職業是烈焰安排好的?要是兩個菜鳥接案,諸如孫地和寒子成為辯護律師,自己是檢控官,這案子就不用打了。自己嚇都能把他們嚇死。

九尾特意提醒自己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件,但是欲言又止。

曹雲拿出自己手機,問:「你真名叫什麼?」

「犯壹。」為避免讀者名字錯亂,實際上不叫這個名字,所以之前曹雲無法查詢。

曹雲查詢網絡,發現了犯壹的新聞。一切和真人秀沒有區別。接下去犯壹在預審中認罪,警方越姓探員求情,稱犯壹在被捕後配合警方工作,有悔改之意。辯護律師以犯壹激情殺人為由求輕判,最終法官裁定二十年監禁。

越姓探員,越姓不多,不會這麼巧。越傳就是負責當時案件的探員?

第四百零七章 抉擇(下)

拍一個真人秀怎麼把自己卷進去了?曹雲有些抓狂,他不喜歡這類案子,非常討厭這類案子。作為一位高岩人,他太清楚……作為一位東唐律師,他太清楚這意味什麼。越傳是誰?即將成為全國警察老大的人,警界的傳奇人物。上有神探父親,下有小神探女兒,三代忠良,兢兢業業。為國為民做了巨大的貢獻。

曹雲問:「你見到那誰了?」

犯壹點頭,突然跪下:「曹律師,我只想要一個交代。老婆沒了,孩子不理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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