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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伍:「讓你們九尾檢察官聽電話。」
九尾接電話:「前輩好。」
犯伍:「呵呵,前輩……你一叫前輩我就不好說什麼,好吧,我會找到你們需要的東西。再見。」
九尾:「前輩再見。」
總導演好奇問:「他原本要說什麼?」
九尾回答:「檢方在調查案件時候,比如調查犯陸案。檢察官直覺懷疑某人,法官通常會開出搜查令。一條不成文的規則:在檢察官強烈要求下,即使沒有證據和線索,法官通常也會行個方便。但第二張就沒那麼簡單了。當然我們日常辦案不會隨意申請搜查令,無論是第一張還是第二張。」
影視作品有這樣橋段:為了採集嫌疑人指紋和dna,警方請嫌疑人喝水,或者使用盜竊垃圾等手段。一來說明警察尊重法律。二來也說明了搜查令不能被濫用。尊重法律的警察也許有些方面比較乏力,但是尊重法律的警察才能被別人所尊重。
第四百二十八章 各有過牆梯
曹雲中午十二點醒來,沖個澡,要了午飯。端了午飯坐在白板前揣摩。和其他人的思路不一樣,與其說曹雲懶得去整理海量資料,不如說曹雲沒有能力去整理海量資料。
嫌疑人肯定就在白板上,否則這個遊戲沒有任何意義。曹雲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他找出來。先代入犯陸的思維進行思考。犯陸知道自己收錢後必然被查,犯陸為什麼就這麼有信心,膽敢公然對抗檢察官呢?排除掉智商問題後,第一點肯定是收錢的方式和方法很隱蔽。第二點,代替他收錢的人很隱蔽。
所以……
曹雲將沒有配合檢察官,沒有自願主動提供私人信息的六人劃掉。犯陸不會想通過不配合檢察官來達到最終收錢的目的。欲蓋彌彰,這樣做是很愚蠢的,這六人很容易成為重要懷疑對象。
再看願意配合檢察官的十八人信息,首先排除掉銀行流水或者資金總額從沒超過20萬的人,一共有四人。剩餘十四人。媽蛋,怎麼還有十四人?
曹雲知道自己是個巨大優勢的,相比九尾等檢察官,曹雲知道很多很多的收錢方法。要知道曹雲成長的地方,上個幼兒園都可能需要找關係走後門。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十四個人的筆錄,他們都是怎麼解釋自己銀行中出現比較大筆的金錢。
……
下午六點,三裁判一共發出了五份搜查令,嘉賓根據搜查令可以要求節目組提供相關人員更多的信息。裁判們知道結果,他們還知道,沒有拿到搜查令的人是肯定無法通過這個環節。拿到搜查令也未必能通過。因為他們發出去五份搜查令的目標是三個人。
六點到十點,四個小時就要開始完善答辯會。整理出詳細的資料,沒有多少時間留給開錯搜查對象和沒開搜查令的嘉賓。
讓三裁判頭疼了一下午的是曹雲。
曹云:「我要犯柒的材料。」
九尾:「證據。」
曹云:「沒證據。」
九尾:「拒絕。」
十分鐘後,曹雲再打電話:「我要犯柒材料。」
五分鐘後,曹雲再打電話:「我要犯柒材料。」
三裁判快煩死了。從下午一點,曹雲一直打電話到現在六點。剛開始是十分鐘一個,後來就是掛掉之後就立刻再撥打電話。敢不接電話,曹雲就向節目組投訴裁判組,說自己如果因為裁判組沒有負責工作,而導致經濟損失,將追究節目組的法律責任。裁判組無奈接了電話,曹雲仍舊沒有證據。
之所以三裁判頭疼,自然是曹雲猜對了,所以裁判組才糾結節目規則。假設是錯的,直接給他,打發他就好了。三裁判也很聰明,知道自己這麼推脫,曹雲已經肯定犯柒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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