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部分 (第2/5页)
关系也由朝廷律法拟定伦理关系,师徒等同于俗世子侄与叔伯。
此外,还严禁僧道娶妻蓄妾、禁止私生子,禁止寺观从事经济产业,出租、放贷、抵押这些都严禁从事。
更不许僧道违法乱纪,一有违法行为,必须交由朝廷官府依照律法处置。
每家寺观之中,都必须有朝廷派驻的僧道观驻寺进行管理。
对于朝廷规定寺观数量之外的寺观,改为他用。
如有敢私建寺观者,必诛。所建寺观,必毁,并且还要罪及修建寺观的工匠、工人,律法严格无比。
各所保留的寺院,所有的产业都须登记造册,报备官府,然后由官府发下契约。但须纳百分之十的契税,如无税,则没入官中。且规定每僧道限额二十亩地,已有的田产中超过限额,全都没官。
原来寺观中放贷的,一律转归官府,官府减租免息,寺观以后一律禁止从事抵押、放贷、出租等经济商业行为。
此外僧道们的服色,以及庙宇的规模规格,也全都受到严格规定,不准造斗拱和彩画栋梁,佛像只许用泥和木,不许用铜,更不许用金、铁等。
在保留的寺观之中,也禁止蓄奴,所有寺观奴隶,一律放免为良。
此外,寺观拥有的田产,也须按朝廷的税率严格纳税,租庸调可折算为纳钱。
寺观如果要办法会、讲经等活动,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官府申报,须得到官府批准方许。
总之,在如今佛寺声誉一天不如一天的情况之下,朝廷对佛寺的管理,无比的严苛。
巨大的京城长安,也不过只能保存三寺三庵,各寺庵都只能保留五十名僧、尼。
原来占地整个坊,占地半坊的许多佛寺都被取缔没官,改为他用。保留的几所,超过规格的也被拆毁,寺庵面积缩小,人数减少,奴隶被放免,田产也被收走超额,财产也被没收许多。
但在朝廷的强制和民间舆论下,佛寺的僧尼们也没有办法。
大量的僧尼一起参加朝廷主持的考试,只有合格者才能录取,而且还有规定的人数限制,合格中者只取极少部份。然后这些录取的僧尼,还得缴纳很多钱财,取得度碟,再由朝廷来分配到天下各州县中保留的佛寺之中。
而不是一县留一寺,选中哪寺就整寺留下。
一县中所保留的一所寺庙,限制的十名僧人,不再是原来的僧人,而是由朝廷从考试合格的僧人中,分配十人到寺。
这样完全打破了过去的寺中情况,一群互不相识的和尚,更难以对抗朝廷了。
由于不断爆光的各种恶僧,还有寺庙各种藏污纳垢,贪婪不法等行为,导致现在往寺里捐钱的信众都少了许多。
寺院的财产又被没收许多,特别是田地、存粮大大减少,连给他们干活的奴隶也被放免了,大量的没被录取的僧尼被勒令还俗,并直接被朝廷送往边疆拓荒,甚至为僧尼们婚配。
留下的僧人,日子也并没以前好过。
他们一面念经修行,一面还得自己劳作耕地种菜。
和尚们现在不能放贷不能办质库,香油钱又大减,和尚们便也开始寻找其它的方法。比如说如今长安城里,保留的三家佛寺,寺里的僧人就每天一大早走街串户的报时。
和尚们大早的报晓,用念佛的嗓音,大声的向坊里深处报告时辰。
报晓,是教人省睡,起来念佛,勿失时间。他们主动的来给大家报时,甚至报天气预告,只为了能挽回点佛寺在百姓心中的名声,甚至以求在过年过节的时候,能够上门讨要一点斋饭斋钱,毕竟如今不同往日了,光坐在佛寺里念经礼佛,可是要饿肚子的。
他们也得去耕田种菜,还要去走待串户的报时,甚至去给有喜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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