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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海里,抱着半块木板漂了好几天,才被一艘路过的渔船救了起来。刚出纽约机场就被几个黑帮分子抓住,他们有我的相片,我好象还听到和中情局的人有些关系……”
“罗森。”林野淡淡地道。
索尔斯亚瞪大了眼睛,喃喃地道:“真的是他?我一直都在不断地否定这个想法,他是我十几年的老朋友,为什么要这样做?!”
林野平静地道:“在政客的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朋友。我虽然对他一直有防备之心,但没想到他在巴赤和艾薇儿订婚后还会这么做。猛虎公司,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有的人,你手下的那些野蛮人都死了?”索尔斯亚怔怔地道。
林野目光闪动:“房子塌成了废墟,有一部分的人,被关在了某个地方,我正试图把那里找出来。”
索尔斯亚咬着手指想了一会,满脸无奈地道:“林,现在的我一点办法也没有。罗森这个人我很了解,正如同对付你的方式一样。我手下的那些线民要么被干掉,要么就已经被他收罗了。”
林野沉声道:“就像是你所说的,依你对他的了解,我的人最有可能被关在什么地方?”
“这个就不好说了,美国这么大,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索尔斯亚语声略顿,迟疑着道:“不过如果我是他,应该会选择盐湖城的那个监狱。那里是最坚固的钢铁堡垒,有着森严到难以想象的武装警戒,从来就没有人能活着逃出来过。”
“你是说……”林野似是想起了什么。
索尔斯亚缓缓点头:“对,杨的老家,地狱四十一区。”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四十一区
拉斯姆辛懊恼地低垂着脑袋,手臂曲拗着背在身后,肥壮如牛的身体,正随着汽车的颠簸而晃动不休。略为瞟了眼车窗外黑沉沉的世界,他懊恼地叹了口气。手腕上冰凉沉重的金属触感,似乎正在提醒着这名彪形大汉,逍遥法外的美妙时光,已经结束了。
自从在二十岁那一年,拉斯姆辛亲手掐死了与人通奸的女友后,他就一直逃亡于美国各地。算起来,那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情了。与一般的逃亡者不同,拉斯姆辛从来就不屑于在暗无天日的荒僻居地藏匿踪迹。事实上,这个出生在富足家庭的大块头乐衷于享受物质生活,没有醇酒美人的日子对于他来说,简直比噩梦还要可怕。
在刚逃离家乡的时候,拉斯姆辛带走了一大笔钱。但这些绿油油的宝贝儿随着两次整容和豪绰开销,很快就几近一空。生存,这个在以前从来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的问题,残酷地摆在了他的面前。酩酊大醉了一天一夜后,拉斯姆辛摇摇晃晃地走进旅馆的浴室,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做出了一个决定,如何活下去的决定。
有很多事情,在你没有去做之前,显得困难而又繁琐。而当真正动手去尝试了以后,你就会发现,它们实际上要比想象中简单得多。与外表所呈现出的笨拙不同,拉斯姆辛有着一副敏锐机智的头脑。他用最后的一点钱,去买了只高档公文包和一柄锋利的剔骨刀,开始踏上了生存之路。
在一个细雨蒙蒙的夜晚,拉斯姆辛拎着这两样东西,敲响了当地检查官的家门。在主人疑惑地隔着门链投来视线时,他笑着举起了手中的报纸,门缝中射出的灯光清晰映亮了头栏标题——“房产商人因涉嫌暴力强奸被拘捕,罪名成立将面临五年监禁。”进入客厅落座后,拉斯姆辛委婉地表达了来意,右手有意无意地轻拍着膝上鼓囊的公文包。检查官先是勃然大怒,但很快在客人口中轻松吐出的那个数字面前堆起了笑脸。拉斯姆辛遗憾地看了他一眼,从包内抽出剔骨刀如杀鸡般割断了他的喉咙。
这是拉斯姆辛用刀具所杀的第一个人,但不是最后一个。在检查官家中所掠得的钱财足实让他逍遥了一阵子,最初见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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