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5页)

赵星冷冷的道:“我只知道人质现在已经安全的呆在了家里。”

“你……”这个督察有些发怒,哪个警察听说要进行内部调查不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对自己必恭必敬的?从来还没见过一个像赵星这么嚣张的。况且来之前也没有哪个领导给自己打招呼,说明眼前这个小警察并没有什么后台。

他的脸色黑了下来,道:“我现在不是和你讨论结果,而是纪律。你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还有理了?请问是谁批准你采取极端措施的?万一那一枪打歪了怎么办?你想过没有?”

赵星道:“当时我离事发现场最近,两名歹徒与我成一条直线,我认为这是击毙歹徒,解救人质的最好机会,一旦让他们带着人质把车开走,后果就很难预测,所以我就采取了行动,而这种突发事态是不可能事先请示的。况且我认为纪律的产生就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当年董存瑞为什么舍身炸碉堡?是因为他没带支架,可现在也没哪个说要追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吧?当然我不能跟革命先烈相提并论,但我也不认为我做错了,最后的事实胜于雄辩。”

一番辩驳把这个督察气的嘴唇发抖,话都说不出来了,赵星用一种轻蔑的眼光看着他。

黄副政委却在用另一种奇异的眼神打量赵星,他没想到这个巡警居然言辞那么犀利,能抢白的这个所有警察都看不顺眼的督察一阵难堪,不由颇为解气,督察部门就是为了监督警察而成立的,是警察就对他们没好感。只是这件事局里还没有最后定性,自己倒不忙表明立场,当官的诀窍之一就是看风向。

另一个更高级的督察见势头不对,接过了话茬,道:“现在既不是评功论赏,也不是追究责任,你也不要带有什么抵触情绪,好好的配合我们的工作,把事情交代清楚就行了。据现场的同志目睹,你当时用的武器好象并不是配发的六四式手枪,而事后我们在一具尸体的脑袋里也找到了一枚钢心弹头,这是我国自主研制的92式手枪的专用子弹,目前这种手枪只有野战部队的团以上军官和军队特种部队才有配备,这是怎么回事请你解释一下。”

这个督察比刚才那个显得要高明的多,对一个尚未定性且媒体舆论普遍看好的案子,贸贸然就指责当事人的错误,无疑很愚蠢,而且很被动,无论当事人冒了多大的风险,毕竟他成功了,而私藏枪械才是今天讯问的杀手锏,直到现在他才抛出来。

赵星面不改色,道:“因为罪犯两把枪都对着人质,而我只有开一枪的机会,我必须确保一击必杀,所以我选择了杀伤力更大,近距离可以穿甲的92式手枪。”

这个高级督察眼睛一亮,道:“哦,这么说你承认私藏枪械了?”

那个低级督察总算抓住了他的把柄,厉声道:“你交代清楚,哪来的枪?”

赵星不想再跟他们打哑谜,道:“枪从哪来的,没必要跟你解释,你只要知道我有合法持枪证明就行了。”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绿色小本子摆在了桌上。

那个低级督察根本不相信在中国会允许私人持械,就算是警察也只允许佩带配发武器,而且管理很严格。冷笑着拿起绿本子,随意的打开瞄了一眼,他的脸顿时僵住了。

看到他的表情,另外两个人就知道情形不对,接过了本子一看,两个人呼吸都不由一窒,因为上面的签发部门竟然是中央军委办公厅。两人当然知道拥有这本持枪证明意味着什么,他意味着持有者可以对一切可疑的目标进行射击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就算是有什么不对,也只能由军事机关来处理,其他权力部门无权干涉。

一个巡警居然拥有最高军事机构签发的持枪证,这说明什么?三个刚刚还趾高气扬的人想到这一点顿时冷汗直冒。

还是黄副政委反应的快,双手递还了持枪证,干笑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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