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4/5页)
这笔用塑料袋装好的钱交到了夏青的手中。
在记者核实这一线索的过程中,被指明收了五万元人民币的夏青,给绿城俱乐部董事长宋卫平打了个电话,他十分诚恳地表示:自己绝对没有收到这笔钱。他甚至说,如果你宋老板愿意出来回机票及住宿费用的话,那我马上就飞过来,可以当面对质。
宋卫平当场答应了他的建议,夏青当天就赶到了杭州。
在离绿城俱乐部不远的百合花大酒店中,夏青不论是面对俱乐部的官员(其中一人是以前干公安工作的),还是面对媒体的记者,他都一概咬定自己绝对没有收钱,绝对是被冤枉的。
中间人一口咬定将钱给了夏青,而该队员又矢口否认拿了钱,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提出让这位男子与夏青当面对质。面对这样的要求,敢于面对电视镜头的这位神秘男子却死活不同意。
中间人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多。
这个神秘中间人的动机是什么?当该男子给宋卫平打电话时,他说是因为钦佩宋卫平才站出来的。而当记者向他提出这一问题的时候,他说:我一不为钱,二不为名,只是感到现在宋总已经弹尽粮绝了,所以特意来无偿向他提供“子弹”的。
当时,还有条消息也与这个神秘男子有关。《球报》特派记者甘慧在采访广州吉利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鲍仲良时,了解到在吉利与绿城比赛结束后,这位神秘男子曾打电话对他说:我这里有证据可以说明该俱乐部收买了裁判,如果你们要这个证据,只要你们肯出三十万元,我就给你们。当时,吉利考虑到这一男子的可信度,并没有答应他。随后因为这场比赛中一个有争议的判罚,吉利队人上诉中国足协。而在这个时候,这位神秘男子并没有出现。在那场比赛过去了三个多月后,这位神秘男子又突然跳了出来,竟然说不为钱、不为名……
这位神秘男子,他的名字叫简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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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打假的代价
许多媒体都知道了简擎举报之事,但大多数都按兵不动。当时,《球报》派往杭州的记者甘慧采访到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她打电话问我如何报道,我发出明确的指令——率先披露此事。我也提醒甘慧要把握住两点:一是陈述事件过程,不加任何评述性文字;二是对简擎其人的疑点作客观分析……
2002年1月17日,《球报》根据以上尺度,大篇幅地披露了简擎事件的前前后后。
依据这篇报道,1月28日,中远俱乐部以损害名誉为由将《球报》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判令沈阳《球报》立即停止损害中远名誉的行为,登报为中远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元,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2002年3月22日上午,我和《球报》律师张海妮及其助手、记者甘慧飞赴上海出庭。
张海妮是知名律师,自1979年执业以来,她在诉讼领域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最著名的是她为“毛远新反革命颠覆政府案”以及“李劫夫作品版权被侵案”做过辩护律师。
张海妮是第一次涉及足球的诉讼。我们从沈阳来上海的前几天,她便开始温习足球的相关知识,并多次找我了解整个报道的详细过程,期间也不停地询问一些与案件相关的背景。
记得在去法院的路上,我问她:“凭你多年的经验,我们胜诉的把握大吗?”
她面带微笑地说:“我看啊,胜负各占一半——《球报》可是客场作战啊!”
当天的法庭辩论基本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球报》2002年1月17日有关神秘中间人的新闻报道是否客观真实;这篇报道是否给中远俱乐部产生了损害;《球报》是否具有主观故意。
这三个议题,最后归结成的焦点是:《球报》在对神秘中间人所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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