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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是混血人种,如果你硬要说他像白人,那么也真有点像,祁泰裕惊疑不定。
第2章 藏北
天空一声巨响,如同一颗几十万吨tnt级的核弹爆炸,藏北高原上凭空出现一个巨坑,直径数十米。
渐渐地,灼热的地面被藏北严寒的空气冷却,一个人型脑袋从十几立方米的狭小隔热层里用瑞士军刀划破的口子里探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经过一年多的禁闭,他终于自由了,但是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陌生的高原,永远离开了心爱的女友,真是说不出的苦楚。
这人钻出来,感受一下,果然空气很稀薄,藏北高原是真来了,是不是晚清暂无法确认。
脚下是植被稀疏的红土地,远处是白雪覆盖顶部的巍峨群山,一眼望去,见不到什么活物,荒芜而崔嵬。天空乌云层叠,似乎要下雨?或者雪?身上的衣服是防水的,倒也不怕,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先看看定位仪的答案吧。
他在寒风中从衣兜里摸出定位仪,对准天空,星光定位仪在白天也有用,这时的星光只是被阳光遮蔽而已。头顶一大片乌云,但是只要能找到一小块星空,仪器就能起作用。结果出来了——真狠呐,居然是藏北无人区。西藏那么大,人口密集的也就是在拉萨那一点点地方,藏北那真是千里不留行。
漫无目的地,他走在荒凉的红褐色土地上,身上背着一个小背包,他刚才已经检查了一下,里面正是执行官答应给的那几样设备:粒子束手枪、zippo、瑞士军刀、雪地帐篷、分子分离器。粒子束枪是要放在兜里的,以防突发事件。不过,这里实在是荒凉,荒凉得他要担心自己能不能在饿死之前找到一只动物来猎杀。
他有50%的东亚血统,这个人种的特点是鼻腔比较短,冷空气还没来得及升温就狠狠地灌进肺部,使他有些难受。他拉了拉防风帽,下意识的动作,其实没什么用处。
他现在要做一个决定,是往南到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去呢,还是往东到有河流的地方?离他比较近的一条主要河流是沱沱河,万里长江的源头。有水源的地方才有更多的动物,对他来说也是有更多的生存机会。
还是往东找水源吧,生存要紧,去拉萨没啥好去的。
不幸中的万幸,他离沱沱河不过10几公里,这个路程还不算远,而且这里的天气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估计也就零下十几度吧。他也曾经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呆过,并不觉得现在的温度很冷。
他离最近的城市是拉萨,但他现在是在青海境内。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居然真的一只行走的动物都没见到!但,终于被他听到一声哀鸣,来自天空,太远了看不实在,有可能是秃鹫。不管怎么样,有活物就好,实在不行,把那秃鹫弄下来烧烤,目测它距离地面有两百多米,超出粒子束枪100米的有效射程,不过,这太简单了,装死引它下来就成。
他远远地看到秃鹫往一个地方降落,心中一动,这是找到食物的节奏,这么说前头有动物?很好,他加快脚步赶过去,同时把枪摘了下来,打开保险后放了一枪,以测试性能。一声清脆的“噗嗤”声,随即看到地上被粒子束激起的扬尘,他心中大定。
他看到了三只藏狼正在分食一只藏羚羊,而两只秃鹫在一旁啄食一些肉渣。
看到那细长羊角的藏羚羊不幸成为狼群的盘中餐,某人并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原来他来到了藏羚羊的栖息地,很好,这下不用愁以后靠什么吃饭了,做皮毛生意啊。藏羚羊的绒毛号称软黄金,狩猎一堆藏羚羊就当是淘金了。虽然残忍了一点,但是像他这样身无分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不得不出此下策了。
将藏羚羊的商业价值发挥到极致的是印度北部克什米尔人,他们将藏羚羊的绒毛称为“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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