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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它了。

这还不算,刘十为了体现自己是有修养、有内涵的大家闺秀,居然对仗工整地写了一首诗,回给庄贤。

就这个时代而言,这封情书,绝对足够高大上了,但对于刘戎这种平时只看微博的新时代年轻人来说,基本就是天书。

“哎呀!”刘戎抱着脸庞,‘咣当’一声,脑袋砸在桌面上,发出很大一声闷响。

谢瑜拖着一件宽松的闲服,款款走过来,斯文地拎起那封信,看了看道:“写得还不错,你写的?”

“……”刘戎无语了。

“等等,这怎么是一首情诗?你写给谁的?!”

刘戎听到最后,发现他一句话比一句话问得大声,眼看就要发火还是怎地?天气太热了是不是啊?一个两个,火气说来就来……

刘戎不得已,只好又抬高头颅,眯着死鱼眼看向他道:“你觉得呢?我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么?”

谢瑜腮帮子紧咬,面颊肌肉在皮肤下涌动不息,好半天才把信放回桌面,扭头走了。

刘戎却给他搞得极度不爽!

因为他走就走吧,临走还嘀咕一句,“猜你也写不出这种文采……”

我擦!

刘戎立即唰地一下站起来,指着他的背影,就想开骂,结果指了半天,横竖找不出什么词来骂他,嘴笨得可以!

于是又只好无比郁闷地,自己把那口气强咽下了,刘戎刚消化完,史隘乾听见动静,也拿着扇子走过来。

刘戎看到他,立即很热情地拉他过来坐,指着那封信,摊给他瞧,又打开抽屉,取出刘十七的手抄本佛经,放在一起问史隘乾。

史隘乾听完刘戎的想法,捋着山羊胡须,对她道:

“主公,老朽不知道你为何要做这种事,不过老朽确实认识一个人,或许他可以试试。明日老朽就带你去。”

于是第二天一大清早,史隘乾拎着一大堆新买的菜,跟刘戎一起,出现在菜市口的一个拐角处。

来往人潮,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但基本每个人身上都是颜色老旧的布衣,头发也大多跟稻草一样,乱糟糟的。有些人脸庞还脏兮兮的。个别人身上,甚至还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他们路过刘戎身边时,纷纷朝她侧目。

史隘乾瞧着很不放心,对刘戎说:“主公,这种地方都是下人来的。你一个公子哥儿,来这种地方,很危险的。”

“没关系,不是有你嘛。”刘戎想都没想就答了,目光在街上四处搜寻他们想要找的人。

很快,史隘乾就带着刘戎,来到街角一个正在给人代写书信的中年大叔面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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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迎宾

刘戎突然连红烧肉都不想吃了,背脊也开始冒汗。

晃眼间,面前多出了一抹白色的身影。

谢瑜微抬广袖,站起身来,夹走了盘中仅剩的那一块红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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