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部分 (第1/4页)

那么我们的优势在什么地方?”

是呀,进入到里面,阳光就被阻挡在了外面,就算有,窗帘一拉就行。

鲁道夫想了想后回答:“有些资料说血族在白天,能力会大打折扣。”

“能打多少折扣呢?”程千寻只感觉心中不踏实,有时勇气要有、理智也应该有。

鲁道夫一愣,随即沉思了起来。

菲利克斯看了看大卫,大卫于是开口问道:“难道不进去了?”

“那么还是想好了后再进去吧。”以利亚当然是能拖就拖,现在血族的实力远在他们之上。…

大卫有点犯难了:“可是到了晚上,我们只有挨打的份。”

白天他们不敢进入老巢,晚上血族则是能力最强的时刻,如果再每天晚上被一群猎狗和血族追赶,往猫抓老鼠的游戏,早晚人会崩溃掉。

程千寻一咬牙:“那就想办法烧了,炸了,毁了算了!”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只要没有了庇身之所,那么在太阳下,血族也就没了活路。

“炸了、烧了?”以利亚轻蔑地抬头看了下这城堡:“我们没有炸药,就连配制用的硫磺都没有,怎么炸?用烧的话,这房子墙壁都是大块的石头,根本燃烧不起来,出去进去放火。”

“那就进去放火!”程千寻下定了决心,今天决不能冒冒然然地就进去:“我们先退出去再说吧。”

可已经进来了,难道连血族的面都没见,甚至城堡内部都没有进去,就要退出去了吗?

鲁道夫却支持了:“你们出去吗?我跟着程!”

这下菲利克斯和大卫也犹豫了起来,别看鲁道夫身材比程千寻高不了多少,可没有他相助,这次行动就很难保证成功了。原本就是心中没有底的事情!

过了会儿,菲利克斯给了结果:“我们跟你们走。”

“我们”当然就是指他和大卫两个人了。这下只剩下以利亚,他原本就是能拖延就拖延,一听到要走,很是乐意。

大家刚要一步步往外退时,突然从城堡上面,一块银sè的布落下,大家这才看到,在城堡三层到大门的上端,左右有两根绳子链接。而这块银布左右装着铁圈,并由绳子牵引,正从三楼如同顶棚一般一路往大门而去。

银sè的布?应该不是用银线织成的,以这里的水平,不可能会有拉出金线银线的工匠。

菲利克斯大骇:“那是铅。”

铅丝比金银丝成本低,而且更好的遮挡阳光,想想连辐射都能挡住,阳光更不在话下。

血族比他们提前半年到,这半年里他们并不是坐吃等死,早就准备好了一切,甚至武装到了室外。

看着硕大一块铅丝密集织成的布,遮天蔽日地一路铺开,将阳光全部挡在了上面,在城堡前面的院子里,一丝阳光都看不到了。

“快退!”菲利克斯喊了出来,大家立即往大门跑去,可只有程千寻依旧站在原地。

果然到了大门,发现大门已经又锁上了。它是外面普通锁,进来大门关上后,一根粗大的木头就落下,将卡死了。那只有搬开了,可已经来不及,血族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还没等到将门打开,他们一闪就到跟前了。

程千寻拿着弓弩,就站在原地,平静地道:“我们过来是想请你们把尼古拉斯的尸体还给我们,请让我们把他埋了。”既然逃不了,索xìng就先谈谈。

这次出来的并不是所有的血族,只有费恩、戈登和霍夫曼。其他三个也许正在城堡里当增援,也许三个血族已经足以对付他们五个了。

戈登和霍夫曼没有说话,毕竟程千寻对他们还是有恩的,再者程千寻他们也一时半会逃不了。

程千寻只能打感动牌了:“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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