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4/5页)

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蒙眬,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你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昨日今日明日

凯琍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说我该搽点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样?结果分手后,我反而想来试试看。

从我开始有点爱美的意识以来,就觉得化妆是件诡异的事,涂一大堆色彩到脸上,回家后就努力卸妆,若弄不干净会很惨,这种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费!

而且我又懒又抠门,不想花钱花力气去学化妆,反正没兴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岁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红,二十五岁以后,开始画上眼影,三十岁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岁终于愿意抹粉了。

其实我距离全妆还远得很,什么蜜粉、腮红、眉笔、遮瑕膏等,我都毫无概念,尚未进化到那境界。

没错,我举手投降,承认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为皮肤不怎么样,素颜实在很憔悴,所以偶尔就来上个妆吧!

人生是没有一定怎样、一定不怎样的事,转个弯,承认自己有弱点、有需要,也OK啦!

我有汽车驾照,以前也曾开车上路,但有一次发呆,差点撞上对面车道来车,幸好对方闪得快,否则我已经肇事。那次之后渐渐不敢开车,于是开车的能力也渐渐失去。

我向来没耐心,懒得等公车,懒得陪它绕一大圈,所以大多骑机车出门,不管晴天或风雨天。

刮风下雨时,其实骑车也挺有趣的,在安全帽、口罩和雨衣之内,我自成一个小世界,通常我都在想事情,或者乱哼一些歌,甚至想着唱着就掉下泪,不过都不会有人发现,很自在、很安全。

没人知道我,我与世界隔绝,就让我哭笑自得,悲喜随心。

微凉的初秋,又到老人家怀念往事的季节。

想当初他不肯去上班,在家缠着我,呵呵,后来都不给我回信,连我提分手也不挽回,呜呜。

人生啊~~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管怎样,在冷冷的天气里,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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