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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毒品集散地(4)
“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这句话在临泉民间颇有流传,尤其是毒贩利用贩毒赚来的钱建起的一栋栋楼房和一个个门面,无形中起到了直观的激励作用。1998年1到10月间,在云南贩毒被抓的临泉人则达到65人;而1999年3月的四天时间里,就有29名来自临泉庙岔、姜寨的毒贩子在云南落网。一个3000人小镇,竟有100多人因贩买毒品而被判死刑和无期,毒品在这里泛滥成灾,由此可略见一斑。
有位张老太也做起了贩毒买卖。因为她的小儿子被毒品害死了。她仗着自己年龄大,认为政府没办法治她,越干胆越大,经常怀揣毒品小包,拄着拐杖,走街串巷,送货上门,当街交易。她说:“毒品害了我的孩子们,我要用毒品害死别人。”
一个村民因涉毒被判刑入狱,在监狱服刑期间,小孩在家由奶奶照顾,但奶奶年老体弱,根本没有能力照顾孙子,在一次带小孩赴监狱探监时将其丢在监狱不辞而别。后来监狱给小孩买了点东西并给了1000元钱,又把小孩送回奶奶身边,但奶奶死活不收。
临泉县一位中学生在作文中写的一段很感人的话:
“我最亲的双亲都已离我而去了,失去双亲的呵护,我感到万分孤独无助。父母都已离开了我们,干脆我们也随他们而去,到另一个世界去。世间缺少太多的爱,爸妈啊!为了钱你们怎幺舍得扔下我和年幼的弟弟呀!我恨死毒品了,它使我原来和睦完美的家就这样离散了。我少年的梦被撕碎,我的心在流血。”
庙岔镇一位无人敢惹的老大控制着整个家族从事毒品买卖。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到2003年,老大的亲戚因为贩毒被抓者已达到30多人,其中包括他的同胞兄弟。毒贩老大们还有到外地把人从监狱或看守所弄出来的“扒人”本事。在临泉县,能够在外地“扒人”的人,地位很高,会受到毒贩家属格外的尊敬。这些角色通常由坐庄的老大们担任,也有担任公职的人,这些人专靠吃毒贩家属们的供奉生活。每年时常会有临泉县的毒贩在昆明、武汉、北京、广州等地被抓,所以这些“扒人”者的工作是很忙的。
在临泉县庙岔镇,家族式贩毒已不少见。一般情况下,成员多、势力大的家庭常常选择“坐庄”做生意,不会亲自到中缅边境“金三角”涉险。在“金三角”,每千克海洛因是2万多元人民币,而在临泉县交易的价格已在10万元以上,巨额利润令人瞠目。?
这些以家族、亲情为纽带结成的贩毒团伙,通常有自己的贩毒路线,有固定的供销网络和渠道,运毒和出面“送货”的人往往是家族中经济状况较差、地位低或“出道”不久的成员。毒品交易时,一般有同伙在附近望风监视,稍有怀疑即放弃交易或“丢卒保车”。零星贩毒交易时几乎都是先收钱,后交“货”,以确保“丢钱不丢货”。这些贩毒团伙多以男性为主,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几十人,以打工或做皮张生意为掩护,长期在云南、贵州、西安等地进行贩毒活动。有的常年不回家,很难予以捕获。
近一二年,这些贩毒团伙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逐渐发展为与外省毒贩甚至境外毒贩相勾结的贩毒合作群体。这些群体虽成分复杂,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内有外,但组织严密,手段诡秘,隐蔽较深,已经形成购、运、销或制、运、销一条龙。1998年以来,临泉县因外流贩毒被云南等外地处理410人,枪决23人。他们无论是以夫妻结伴、父子同行,还是兄妹联手、与境外联姻,都改变了以前单打独斗的做法,全是“集体”行动。
1996年以前,由于毒品来源的通道狭窄,贩毒人员较少,毒品比较紧俏,需要毒品的人寻毒购买,上门入货,持有毒品的人在家待价而估。但随着“金三角”―云南―贵州―湖北―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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