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1/4页)
在玄天大陆,方小凡觉得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比赌城更适合她了,既不用担心自己是魔修会被那些所谓的正道人士唾弃,自然也是不怕身份暴光的,并且还能赚到这么多的灵石,叫她如何不开心?
君陵岛的客栈酒楼什么的都住满了想要看热闹的人,临近竞技赛,赌城每天都人头涌涌,连带着餐饮,服装。饰物,灵器……反正无论是什么,只要摆到街上,几乎都能卖个精光,商铺的土豪老板们每天是笑得只能看见一排白森森的牙齿,连眼睛都看不见的!
这次竞技赛最被看好的灵宠共有三只,其中之一是以百战百胜闻名的一头毛雪狼。这头毛雪狼以凶狠机智闻名。它不仅仅具有骁勇善战的能力和不掘不挠的精神,最恐怖的是它比别的灵兽更加机智,有遇事善变的敏捷。在战斗中很具优势。
毛雪狼的主人叫苏苏,这苏苏虽是个女的,但其实力却也不可小觑,她在玄天大陆拥有十几家灵器店。为人爽快豪迈,人称女中豪杰。
之前毛雪狼就参加过数次灵兽竞技赛。每次都大获全胜,所以也得个常胜将军的封号,拥有的粉丝数以千万计,这次大型的竞技赛开场。它是最被看好的灵宠之一。
第二是一只苍里飞鹰,苍里飞鹰有着它自身的优势,善飞善攻击。动作迅速灵敏,它的主人是魔域的楼亦飞。这只苍里飞鹰是楼亦飞的命根子,他常说他的名字有个飞字,这只苍里飞鹰与他名字相符,乃是命中注定的缘份。
楼亦飞是魔域楼家的少主,由于他爹楼清迟对他的放纵,从小就放荡不羁,任性狂妄,养了许多灵宠与一些富家子弟赌博取乐,那身修为也是他爹用灵石给他堆砌出来的。
这楼亦飞其实就是个富二代败家子,自从楼清迟从紫语手里拿到了新金城的城主令后,家里的灵石就堆积如山了,而楼清迟又只有楼亦飞这一个独子,自然是对他万般娇宠,终于也造成了楼亦飞今日如此放纵不羁的性格。
最后一只倒是个散修的,名叫山竹,这山竹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就是与他的灵宠“相依为命”,所谓相依为命,也就是说,他把这只灵宠作为他的本命灵宠。
修真界很少有人会把灵宠作为本命灵宠的,如此一来,就是把灵宠的命与自己的命连在一起,灵宠没了,自己也没了,其实这样是很笨的一件事,搞什么不好,非要把自己的命搭在灵宠身上,万一这灵宠死翘翘了,那他也跟着遭殃。
但还就偏偏有这样的人,对灵宠的宠爱程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这种举动旁人是绝对无法理解的。
山竹的灵宠是一头米紫貂,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米,看起来倒是温驯无比,可是到了战场上,这个瘦小柔滑的小身躯却是尽占了便宜,它能敏捷无比的穿梭于对手的眼皮低下,并迅速找到对手的弱点将之击败,它是集狡猾与敏捷于一体的代表。
这三只灵宠占据了整个赌盘的大半,下注买这三只灵宠赢的赌徒占了大多数,可谓是这次竞技赛的大热门。
水月用肘子碰了碰方小凡,“喂,你说,我们要不要自己也买一把?”反正她们现在钱多得没处花,找点乐子也好。
方小凡在那代表那三只灵宠的图案上看来看去,最后定格在那只小米上,“小米小米,我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呀?”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什么山竹,什么小米,这这这……
水月不以为然,“小米就小米呗,这只米紫貂本来就小,叫小米也没什么不妥。”
“不对。”方小凡摇头,摇头晃脑的想了片刻后恍然大悟,“哇靠,这是个老乡啊!他肯定很喜欢小米手机,不然为什么不叫苹果!”
水月被她弄得一头雾水,“什么小米苹果的,你是脑袋坏了吧?”不然怎么她一句也听不懂?
“你懂什么!”方小凡根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