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 (第4/5页)
的人,是时瑾。
倒也不意外。
温书甯站起来,目光如炬:“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时瑾了。”他的背后,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测着呢。
温诗好不以为意:“你说,如果我有办法牵制住时瑾,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
所以,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了,谁还能跟她斗。
“呵。”
她笑了笑,放下电话,转身离开。
隔离玻璃那头,温书甯也笑了,等着吧,诗好,我等你来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
七月,是墨尔的雨季,倒不会磅礴大雨,是小雨绵绵,润物细无声,雨后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蓝色,扑面而来的风,带着青草的味道,将整个城市荡涤,能沁人心脾。
墨尔地广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盖着一层的小平房,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远处有山有水,有绿洲与麋鹿,处处充斥着世外的闲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处名宿,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是老师,为人热情好客,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叫Teebor。
黄昏后,Teebor跑来莫冰这边,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Teebor不会讲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过来?”Teebor长得很高,又健壮,站在门口,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帅气。
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亲一起去。”
“OK。”
随后,她拿了外套,与父母亲说好了,才出门。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Teebor突然想起来,问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吗?”
莫冰点头,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个唱摇滚的朋友?”
她嗯了一声,笑了笑。
Teebor边走边看她,有点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后我来墨尔,一定来找你蹭饭。”
“……”
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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