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5页)
缸砸得那音乐总监去了半条命,莫冰当时想,完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结果呢,姜九笙没有被封杀,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有小道消息说那音乐总监在ICU住了大半年。
后来,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举止轻薄,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第二日,手就折了,断了两根骨。
后来……
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圈里就有了个传闻,说摇滚歌后姜九笙是个诅咒,那些想潜她的,想黑她的,想取而代之的,全部……不得善终了。
当然,不怕死的还是大有人在,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
莫冰有理由怀疑,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不然只能用灵异来解释那一桩桩惨案了。
上了保姆车,是助手小乔开车。
“笙姐好。”
小乔大名唤陈易桥,刚出大学,比姜九笙小上两岁,模样生得乖巧漂亮,性子也安静害羞,像个吃可爱多长大的邻家妹妹。
是莫冰挑的她,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怕抢了风头,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踏踏实实从不抱怨,便留下了她,近半年时间,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
姜九笙颔首,打了招呼便往后座去了,蹙着眉,神色恹恹。
“怎么了?”莫冰问道。
“刚才起猛了,姨妈痛。”
她吃东西冷热不忌,又嗜辣,身体底子不算好,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
莫冰板着脸,有点严肃:“你这毛病太严重了,改天我给你挂个号。”
她拒绝,眯着眼似笑非笑:“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
“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战斗值却高得离谱,若真被拍了,估计‘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的那点女儿家私事,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姜九笙懒,懒得上头条。
莫冰换了个理由,投其所好:“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偶然见了一面,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
她有兴趣了:“妇科医生?”
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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