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5页)
朋友。”
没有介绍,也没有引荐,显得很客套。
萧林琳也没有再细问,换了话题,公事公办却也不免还有几分女性特有的温婉:“六点后有时间吗?有个病人的事情想问问你的意见。”
时瑾不做思考:“抱歉,没有。”
“……”
时瑾为人绅士,极有风度,若不涉及到私人问题,他极少如此斩钉截铁地拒绝人。
萧林琳一时哑口无言。
“我还有事,失陪。”说完,时瑾没有再逗留,按了电梯键,对身侧的人说,“我去给你办住院手续?”
虽说是脑残粉,可姜九笙到底不想事事麻烦时瑾,便说:“还不到住院的程度。”
时瑾相劝,语气友好,并不显越俎代庖:“你的手肿的厉害,可能有软组织拉伤,最好住院观察两天。”
口吻像医嘱。
差点忘了,她的邻居还是个称职的医生。姜九笙没有再拒绝,玩笑了一句:“时医生不是心外科吗?骨科也有涉及?”
时瑾颔首:“我全能。”
姜九笙:“……”
时瑾说得很准,X光片显示她确实软组织轻微损伤,打了石膏,时瑾给她办了住院,所幸演唱会排期在一个月之后,伤的又是左手,大概不会耽误进程,莫冰却怕有什么变故,恨不得把姜九笙当成祖宗给供起来,自然双手赞同她住院。
莫冰的伤都是皮外伤,只是扭了脚,不大方便走路,姜九笙便让她回去,留了助理陈易桥在医院照看。
陈易桥小名小乔,也应了这个名字,像古时的女子,温柔又贤惠,用莫冰的话来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莫冰尝过多次小乔的手艺,次次都赞不绝口,姜九笙甚至怀疑莫冰当初便是冲着人小姑娘的厨艺才签了她的。
晚上,小乔带了汤来医院,病房门口有保镖守着,是宇文冲锋派的人,小姑娘很害羞,红着脸打了招呼,客气地问几位大哥喝不喝。
几位大哥都不好意思地摆手。
小乔这才进病房:“笙姐,我给你炖了大骨汤。”
姜九笙放下杂志,抬头:“谢谢。”
小乔腼腆地笑了笑,把保温桶搁置在柜子上,放下包,倒了开水仔细地烫洗碗筷。
姜九笙看了一眼她那个鼓鼓的帆布包:“小乔,你晚上不用在医院陪床,我只是伤了手,没有什么不方便。”
小乔立马摇头:“那怎么行,莫冰姐不在,我得时时刻刻守着你,我不在万一有私生饭怎么办?”
得,私生饭来了。
姜九笙抬头,看向病房门口:“手术成功吗?”
是时瑾,还穿着手术时的绿色无菌手术衣,即便是这样深沉的暗色,仍旧盖不住他一身明华。
真是个天生的衣架子,姜九笙想。
他点头:“嗯,很成功。”
话刚落,突然咣当一声,两人都闻声望去,见摔了一地瓷碗碎片,汤汁溅得到处都是,小乔登时手忙脚乱了。
“对不起对不起,”她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解释,“是、是我笨手笨脚,忘了把手擦干,太、太滑了,对不起笙姐,我这就收拾干净。”
她蹲下去,徒手就去捡地上的碎瓷片。
“没事。”姜九笙看了一眼她被烫红的手,“你别用手捡,会伤到,让护士过来收拾,我现在还不太饿,不着急,你可以先去急诊室看一下手。”
小乔连连道谢,叫了护士过来,这才匆匆忙忙出了病房。
过来收拾的护士看到时瑾,显然诧异了一下,赶紧正了正色,边埋头收拾,边耳听八方,心外科时医生的八卦啊,光是脑补,就是一出大型现代医疗言情伦理剧,哦,还涉及娱乐圈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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