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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的执法
鉴于京畿周围的事态发展,也许还因为据报湖北发生民众大恐慌而感到震惊,弘历在热河行官的辅臣建议在地处要冲的河南做一次大规模搜捕。弘历表示首肯并让军机处发谕旨给河南巡抚阿思哈。这个善于逢迎又庸碌无能的旗人立刻行动起来。①他奏报说,确实,关于妖术的谣言早在7月中就传到了河南。他曾经口头命令省按察使让各州县保持警惕。几天以后,有三个人在黄河北岸、安阳古都附近的彰德府城被剪了辫子。他们当时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事后发现辫子被剪。虽然人们相信被害人会丧命(三人都说他们感到头晕发抖),但他们后来都没事。据说用朱砂、雄黄、鸡血(朱砂鸡血的蘸色都是象征好运的红色,在丧葬时可以用采抵御秽气)来清洗割剩的头发就可以避害。
阿思哈的手下不知这种说法“起自何处”,也没有逮到任何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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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思哈(约1710~1776)的仕途经历可以告诉我们满洲贵族是如何让他们的平庸之才得到行省高位的,尽管他们的无能众所周知。阿思哈出自上三旗(此三旗直接依附皇室,君主对他们寄托客特别的信任)。1726,可能在十八九岁时,他在北京一个专为旗人子弟开设的官学学习,并直接从内阁得到一个中书职位。在京城官场低级职位上见习以后,1745年他被派往甘肃任布政使。四年以后,他升任江西巡抚的高位,据说他在任上的一些改善军事训练的琐细建议赢得了皇上的欢心。第二年他调任山西巡抚,在那里他强迫受灾地区的富户缴纳“赈济”款给地方官府,从而毁了自己的前程。山西的地方士绅的公愤显然影响了弘历,他非常愤怒,指出阿思哈的做法是“卑鄙错?”的,“不胜巡抚”。他被撤职,改任吏部员外郎。到1755年,他以布政使衔派往准噶尔军前经理粮运。一年之内,他以军功受荐,在1757年再次成为江西巡抚,回到了十一年前开始担任此职的地方。三年后,军机处的调查确实他受贿和勒索,判他绞刑,但是弘历很快给他减刑,让他以三品顶戴去乌鲁木齐赎罪。两年以后他再次升到巡抚的职位,先在广东、然后在河南任职,即我们现在看到的他的职位。后来,弘历认为阿思哈的一个奏章愚蠢可笑,终于认定他缺乏旗人的勇气、诚恳和纯正、并不能指望他会有所改变。于是,他被贬往伊犁赎罪。四年以后,他被召回北京在军机处幕僚任职,并很快改任都察。1775年他被派去协助镇压王伦起义,因胆怯而受到谴责,再次受辱,但被允保留职位。同年,弘历赐予他在宫中骑马的特权(这一荣誉通常只赐予年高而杰出的京城官员)。1776年他代理吏部尚书,旋改任漕运总督。同年底去世,谥“庄恪”。参见《清史稿》,☆★☆★☆★☆★不久,在邻近的汤阴县,一个申某在路上碰到一个和尚问路。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辫子被剪。因为这和尚是他碰到的唯一陌生人,自然是最大的嫌疑犯。一群村民在县役带领下抓到了罪犯。他们发现他的扁担尖上挂着十余条用头发编成的辫子,每根有六七寸长。申某的发辫不在其中。巡抚阿思哈怕案犯逃脱,命令将他解到开封省庭,亲自对他进行了刑讯。
和尚的法号叫海印,俗姓任,家住黄河下游五百里处的徐州城西门附近。他十五岁在当地上兴寺剃度出家,拜性元和尚为师。师父死后,他成了游方和尚。他否认割辫和从事其他邪术。那些挂在扁担上的头发是他前些年收集来的。在反复审讯中他坚守自己的口供,说如果那些头发真是偷来的,他怎么会把它们挂在扁担上呢。阿思哈报告说这个和尚十分狡猾。在扁担头上挂短绳并不奇怪,但这个和尚为何要用头发做短绳呢?罪犯只是一味咕哝:“并非偷剪。”和尚日复一日地受审,但始终咬定不认。阿思哈非常怀疑,他写到:“此等奸徒偷剪发辫,应有首谋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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