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1/5页)

她努力想让自己有受宠若惊的感觉。班所讲的话,正是她一直盼望有一天自己能从一个男人口中听到的话。一个正直的男人,一个真正的绅士,就像班这样。

虽然这些话很甜蜜,却没有敲进她的心坎。它们仿佛无法找到一个位置,于是毫无意义的四处飘浮,完全无触髑及她的任何一部分。

可是另一句话浮上来了,一句深植于她心底的话。每一次她想到它,它似乎就更滋长、更茁壮。

我喜欢你,璐茜亚。

他喜欢她。圣提雅各说他喜欢她。即使她从未把餐巾铺在膝盖上,即使她大嚼直接从食物袋里取出的面包,即使她对诗一无所知,他还是喜欢她。

透过低垂的睫毛,她望向班,发现他正住等待她的答覆。可是,她不晓得该如何回答他。

“我……你有没有看过成群的野马,班?”

他又替自己倒一杯葡萄酒。“看过一次。他们所扬起的灰尘害得我差点无法呼吸。”

“圣提雅各帮我抓到一匹野生的牝马哦!我给地取名‘小玛菲小姐’。你真该瞧瞧他,班。他在诱捕那匹马时表现出的仁慈与爱心,然后他开始读她的思绪。他说一个人必须了解马儿在想什么,才能赢得他的心。他对待那匹马就像他是个小女孩似的。我从末见过人和马之间有这样温柔。他打算训练她,并且教我骑马呢!”

班不赞同地摇摇头。“一个像你这样美丽的女人应该拥有一辆马车,璐茜亚。骑马是男人的事。”

“可是你就没有骑马呀!”

“我比较喜欢我的马车。它载我到我想去的任何地方,而当我抵达目的地时,我全身上下都还是干净的。”

璐茜亚耸耸肩,并开始更敏锐地打量他。他真的不是一个难看的男人。他有一头栗色的发丝,不过它们被修剪得很短,只达到他的耳朵上。她纳闷着如果它们是黑色的会是什么样。又黑、又长,长过他的肩膀,以致在他移动时,它们会甩过他的肩膀。

他的皮肤比她还要白,看起来也甚至比她还柔嫩。他的右手戴着一枚大钻戒。它很漂亮,不过地判断不出它究竟有多漂亮,因为他苍白的肌肤衬得那枚钻戒有点暗淡。

他翠绿色的大眼睛也很好看,可惜他的睫毛太长了,长得像女孩子的睫毛。他又有眨睫毛的习惯,每当他那浅色的睫毛碰到他苍白的皮肤时,她几乎就看不到那两排睫毛的存在了。当他那对漂亮的翡翠眼睛凝视着她时,她毫无感觉。它们仅是一对眼睛,她猜它们唯一的益处便是让班看得见。

他有一张小嘴巴。它不丑,只是有点校他的牙齿洁白,但显不出光泽,因为他的皮肤是那么的白。事实上,她觉得他的皮肤和他的牙齿几乎是同一种白色。另外,虽然他的笑容并非不迷人,但是它却一点也无法让她感到温暖,或者心跳加快。

他闻起来像是月桂果香皂。她知道月桂果的香味,因为有一次,她闻过一根月桂果蜡烛。如今再嗅到那气味,她决定月桂果用在一根蜡烛上比用在一个男人身上效果好。男人,她觉得,就应该闻起来像男人。像炙熟的太阳、冰冷的钢铁、马匹、皮革、汗水、暖烘烘的大地,以及凉爽的溪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像男人。

他的西装十分优雅,但它似乎是松垮垮的挂在他身上。她猜这样应该就叫合身,国为她不认为班是那种会屈就不合身衣服的男人。但她还是不禁要想,如果它在某些部位能够熨贴着他应该会更好看。当然,她暗暗补充,班并没有多少肌肉能够让那件西装熨贴着他。

当下她决定自己喜欢紧紧的长裤,那种包裹着一个男人雄纠纠的肌肉的长裤。黑色的长裤,又黑、又紧的长裤。

班很高,比她高一个头,不过不像圣提雅各那样高。她想把他归类为瘦削型,不守又觉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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