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4/5页)

什么绝色美人,但也没像你说的那种丑法,只是个儿高一点而已,但是白白净净,稳重富泰,人又能干,她也不是没人要,据我知道,西家的马家二员外,还想讨她做续弦呢!人家有田有业,上无公婆,下无儿女,嫁过去就是当家大奶奶了,她守着你没肯答应。”

兴儿道:“公子!说老实话,以前一直在家里没出来,我也觉得她勉强不错,可是跟公子出来这一趟,我看到了这些江南的小姑娘,个个像朵花。”

“你可别拿留都的女孩儿来比,此地六朝金粉,一直是最繁华之地,那些女孩子可轮不到你。”

兴儿道:“也不是这么说,我一路上行来,看到田里插秧种庄稼的女孩儿也比我们乡下的俏多了,公子将来一定不会长留在家里了,我也是跟定了公子的,将来机会多呢,可不能把我自己给限死了。”

“你倒是很有把握,认定会出来的。”

“是的!人家都说公子是当世的人杰,浊世的神龙,绝不会长处于归德那个小浅池的,公子平步青云,我这条小虾子自然也跟着沾光。不过我也知道自己是个奴才,不能像公子那样,三妻四妾不打紧,我只有一个老婆的命,不得不慎重点。”

这番话倒是深深的说进了侯朝宗的心里去了。

因为他少年英发,原也是个不甘寂寞雌伏的人,乃以笑问道:“还了银子,你就可以断了她?”

“这是当然的,我们又没有什么约定,欠了她的钱,我不能不理她,还了她的银子,我可以躲着她远点。”

朝宗因为家里又捎了钱来,胆气已壮,掏了二两银子,递给兴儿道:“这二两银子我给你补上,回去还债,断不断拴死儿我管不着,可不许再赌钱了,叫我抓着了,活剥你的一身皮。”兴儿喜出望外,跪下连叩了几个头。

他跟随朝宗五年了,因为他生得聪明伶俐,虽没有进过塾,却也认得不少字,也能记个流水帐什么的,朝宗很喜欢他,对他也不小气。

只是兴儿也明白,朝宗这次出来考试,手头并不宽裕,在河南归德,一向节俭惯了,朝宗在家里时,出门也只有几钱碎银子,所以他并不指望朝宗能帮他什么忙,因为朝宗要用钱,超过一两银子,都得向堂上禀明,由侯夫人那儿领出来。

想不到朝宗居然给他二两银子,怎不欣喜万分呢!

朝宗打发兴儿去了后,躺在床上,心里也很兴奋,抓着那个沉甸甸的绣囊,想着李香君,也想着火辣辣的郑妥娘,这两个女子都是他所欣赏的。

郑妥娘美,美得野、美得艳,像一朵盛开的玫瑰,醉人,但是有刺扎手。李香君美,美得端庄、沉静,美得纤巧,完全是江南女郎那种婉约可人的典型,这在看惯了高头大马、粗壮丰满的河洛少女的朝宗眼中,更是难得一见的……。

那种俏影,彷佛只有在梦里出现过。

朝宗不是个拘谨的书呆子,他年轻的脑子里,不时地浮泛着那种美丽旖旎的绮想。尤其是他行经洛水之滨,念起曹子健的洛神赋,那瑰丽的词藻中所描绘的女性的美,常构成了他心中的一个幻影。

而今天,这幻影居然成了实体,娇小柔媚的香君,曾经在他怀中依偎过,那如白玉般的素手,曾经在他的掌中紧紧的握着过,当时,只是一阵意乱情迷而已,此时回忆起来,却是余味无穷。

他后悔洗了澡,洗掉了身上的芳香。幸好,还有这个锦囊,还不时地散发着一阵阵诱人的香气。

只不过,荷包中的金锭却给了他心中一丝的压力,虽是玉人情重,但在一个有自尊的男人而言,却是一种屈辱。

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心理。

假如他腰缠万贯,能一掷千金的挥霍,那这两锭金子,他会视同玉璧,珍重收藏,因为对方送给他的目的,绝不会是周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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