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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沟坑穴里,把蝗虫耙在一起堆集之多要以千斛来计算,直接攻击蝗虫本身,蝗灾还不能制止,何况仅仅去攻击阴类事物,雨怎么能够停止呢?

【原文】

46·5《尚书大传》曰(1):“烟氛郊社不修(2),山川不祝(3),风雨不时(4),霜雪不降,责于天公(5)。臣多弑主(6),。。多杀宗(7),五品不训(8),责于人公(9)。城郭不缮(10),沟池不修,水泉不隆(11),水为民害,责于地公(12)。”王者三公,各有所主(13);诸侯卿大夫(14),各有分职。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何知不然?鲁国失礼,孔子作经,表以为戒也(15)。公羊高不能实(16),董仲舒不能定(17),故攻社之义,至今复行之。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将难之曰(18):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复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过解天(19)。如非君臣,阴阳之气偶时运也,击鼓攻社,而何救止(20)。

【注释】

(1)《尚书大传》:解释《尚书》的书。旧题西汉伏生撰,可能是伏生弟子张生、欧阳生或更后的博士们杂录所闻而成。其中除《洪范五行传》首尾完备外,其余各卷只存佚文。清代陈寿祺有辑本,凡四卷,补遗一卷。

(2)烟氛:烟火气。指古代祭天地时烧柴火和祭品的一种仪式。郊社:古代冬至祭天叫“郊”;夏至祭地叫“社”。修:治。

(3)祝:疑为“祀”之形误。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亦作“山川不祀”,可证。

(4)不时:不合时节,失调。

(5)天公:汉代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天公指太师。责于天公:汉儒根据“天人感应”论,认为天公是调和阴阳的,如有天灾发生,就责罚他。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曰:“太师,天公也;太傅,地公也;太保,人公也。”

(6)多:不应有而有。弑(shì士):古代称臣杀君,子杀父为“弑”。

(7)。。(niè聂):同“孽”。庶子:古代指众妾所生之子。宗:嫡长子。

(8)五品:即“五常”。参见6·4注(1)。不训:不顺,紊乱。

(9)人公:指太保。

(10)缮:修治。

(11)隆:旺盛。此引《尚书大传》语,“不隆”当为“不降”。二字声类同,故伏传降字多作隆。王应麟《王会篇补注》引《尚书大传》:“隆谷玄玉。”郑注云:“隆”读为“厖降”之降,是其证。可备一说。

(12)地公:指太傅。

(13)主:主管,负责。

(14)诸侯:西周、春秋时分封的各国国君。卿大夫:西周、春秋时国王及诸侯所分封的臣属。(15)表:标明,指出。

(16)公羊高:参见16·20注(17)。实:正确地加以解释。

(17)董仲舒:参见13·7注(1)。定:定论,作出正确的结论。

(18)这里是王充自己提出的责难。

(19)解(jiè届):通达,上闻。

(20)而何:当作“何而”。“而”,“能”古通用。

【译文】

《尚书大传》上说:“祭祀天地的时候不认真举行仪式,不祭祀山川之神,风雨失调,霜雪不按时而降,就对天公进行责罚。臣下不应弑君而弑君,庶子不应弑嫡长子而弑,五常紊乱,就对人公进行责罚。不修治城墙,不清理沟池,水泉不旺盛,水给百姓造成了灾害,就对地公进行责罚。”君王设置三公,各有所主管的事务,诸侯卿大夫,各有份内的职责。大水成灾不责罚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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