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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中透着一股灵虚淡泊意向,喜笑道:“大嫂!这孩子没什么危险的,过两天就好了!”
大嫂欣喜异常,感激流泪道:“谢谢你啦!阿伯!”
“不过!却有些麻烦之处!”阿伯轻声郑重道:“我须留他呆在庙中三天,拜龙王做干爹!到时候有了这么一个能耐靠山,他的病自然便好了。只是以后每年的端午节好歹要祭拜一下龙王这个干爹,以尽孝道。”
大嫂喜道:“这倒没什么,没什么!自是应该的!”
这孩子便是吴鑫!
吴鑫自被阿伯救好之后,果然精神很好,也从此无灾无病,比之同龄孩子要康健得多。入学后更是聪颖异常,触类旁通,年年总是学校的头名,也以最优异的成绩顺利考上镇上的虚沟初中。
村人个个羡慕吴妈妈生了个好儿子,料想将来必定飞黄腾达,前途无可限量。又见他家男人早去了,孤儿寡母甚是可怜,便也都愿接济一二。吴妈妈也是个豪爽随兴的人,虽穷却不小气,与邻居们能和睦共处。
这吴鑫除了这成绩优异之外,却另有几项奇处。
其一,他虽长得眉清目秀,体格也颇为壮实,却不好体育,任学校各种体育运动一概不理,只知静静看书。人都叫他“书呆子”,他也不理,最多淡淡一笑。但他倒有几分蛮力,家里的重活都被小小的他全包了。
其二,他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平素少言谈,多出奇语,也闹过许多笑话。记得一次,他和几个伙伴一同玩耍,见一家人正在门前掏井,便去瞧瞧热闹。那村人正在井内往外掏泥,却听得吴鑫淡淡道:“这里做个坟墓倒是好得很!”这话把那村人气得要死,这不是分明咒自己死在井内吗?当下面露不快,狠狠瞧了吴鑫几眼,知他呆气,才不再计较。伙伴们也纷纷把他唤走,从此不愿跟他交往过密。吴鑫倒也瞧得平淡,朋友少得很,唯有一个最要好的,叫做胡斌。
其三,他谦虚谨言,从不做班里的干部。记得一次,全班都投了他票做学习委员,他却硬是不当,只说不喜欢“做官”。这倒非是轻狂,但凡有人问以学问之事,他也总能倾囊相授,直至对方领悟才止。同学们也便理解了他,虽说他傻气,心下也还敬重他几分。
其四,他还有一段呆处,便是每日须吃了早餐才去上学,上学又走得慢悠悠,一学期倒是没有几天不迟到。吴妈妈和老师都拿他没办法,又气又笑。冬天的时候,往往吴鑫要到了早读结束才到。此时老师们个个拿着板凳到操场晒太阳,刚好迎接吴鑫慢悠悠的到来。老师们都气得笑道:“你是不是怕踩死了蚂蚁?”吴鑫则淡淡羞涩一笑,仍是一晃一晃去了教室,令人气绝。要不是他年年科科考第一,大家恐怕都饶不了他。
有了这几项奇处,吴鑫从小便声名远播于全镇。但他不比其他男孩,性格安静,虽慈眉善目,却寡有私交甚重者。从小学到初中,也就交了一个朋友,但绝对是很要好的朋友,叫做胡斌。
【第2章】 惊变
虚沟初中位于虚沟镇的西北侧,背倚一山,曰夕阳山,层峦叠嶂;左近一河曰南滩河,源远流长,风水倒是不错。WwW。虚构初中每个年级有8个班。
其时正是早读时间,初三(3)班的教室里,有一个身材高大,然而容貌清秀的学生,周身散发出一种古怪气质,倒也颇为隽永。
古怪在哪?“腹有诗书气自花”,这学生勤奋好学,腹内满团锦绣。不用说考试年年科科都是第一,那一肚子的“之乎者也”更是惊人,俨然一部活字典,老师尚且不及。故而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无不透出温文尔雅的儒者华气来;然而,他的目光却总略显呆滞,静静的定定的,可以几分钟不眨眼。这呆滞的双眼总显得那么别扭,似乎与他周身的气质自相矛盾,故而别扭起来。他就是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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