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4/5页)

被窝。

“扔掉包袱,忘记过去,从容赴死去。”

“忘掉过去!忘掉过去吧!”

这句话常充斥在我脑中,很多个夜晚,睡不着看天花板的时候,,而那晚上,窗外隐有白光,刺眼得不行,而那晚上有意或者无意的,我把医生开给我分食足量的安眠药,一口吃尽,想着这样的剂量,或许就可以让我安稳睡一觉了。多少个夜晚不得安眠、赖以生存的神经已经慢慢死去。那个晚上大概是我睡得最安稳的一晚了,虽然是迷迷糊糊的,耳朵旁有些嘤嘤杂声,但再没梦见陆以安,没有梦见现在或者期望的将来,再没有折磨,只是、我看到了一些我一直努力假装遗忘的记忆。

一年、两年、三年。

我十七岁时特意去忘掉的回忆,那晚上直白的回到我的身边,带着那个人的影子,从未想过,是在这样的时机,再次让我看到余佳慧。

我再次看到了余佳慧。

她扎着马尾辫,她穿着蓝白间的校服,白色红边的帆布鞋,她戴着圆圆的眼镜,脸圆圆的的甚是可爱,她害羞的时候喜欢绞着手指,脸红彤彤的,埋着头不敢见人。那是十四岁的她,我那时轻轻的亲吻过她的嘴唇,扶着她的头,亲吻过她的眼睛,和她圆嘟嘟的脸颊。那个像陆江一样,安静可爱的女孩,我曾经喜欢她。

我喜欢她,时时刻刻要抓住她的手,夏天的时候,手心里全是汗、可舍不得放开。

我喜欢她、总喜欢躲在我身后,说话温声细语,一个胆小的女孩。但她、曾经那么勇敢、越过生命的爱我。

一向如此、我一向、喜欢的都是女孩子、尽管我竭力否认。

十七岁的佳慧,在我面前割腕自杀的时候,满地的鲜血糊了我的眼睛,她的眼角不断地溢出泪水,她虚弱的睁着眼睛看着我,眯着的眼睛里,全是我,十七岁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我,和她一样红边的白色帆布鞋全染红了,血液浸透帆布,打湿我的脚,难受得很。

她一直在唤我,声音低不可闻。

“江茗,江茗,江茗,江茗,江茗,江茗。。。。。。”

原来,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什么为了家庭纷争自杀的好友,那是我十四岁初初爱上的女孩呀,为了我走上死亡之路。

我选择遗忘,骗过的我大脑和心脏,编造了一段新的记忆,可是死亡面前,任谁都没办法耍花招的。

是她过来叫我了吧,但她并没有死去呀,不,她或许死了,十七岁的时候,喜欢着我的她,我喜欢过的她已经死了,所以她现在是过来叫我吧。像她多年前、那样说。

“江茗,跟我走。”

是该如此。

我那时候懦弱的放弃了她,就像《胭脂扣》里的十二少,就那样容易的放弃了如花。我放任她一个人躺在血里,她虚弱的叫着我的名字,而我去了新的城市,有了新的生活,新的记忆,新的人生。

这就是我一直一直不断追求的新的开始,就像现在这样。

佳慧在对我笑,她害羞的抿着嘴唇,我轻轻的撬开了她的嘴唇。

“佳慧,我爱你。”

“江茗,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爸爸妈妈就没办法阻止我们了,我喜欢红色,我割腕,你怕痛,就吃安眠药好么,我一个月前开始从妈妈的药瓶里拿药,每天一颗,她都没有发现,你会陪我的是吗?”

“嗯,你去哪里我都陪你。”

可是,我并没有死去。这或许是上帝的恩赐,是我父母的恩赐,也是阿圆的。

阿圆那个夜晚一直观察着我,见我不对劲,及时把我送到了医院然后通知了我的父母。

当然,现在我要忠告给各位,不要轻易去结束自己的生命,用这么愚蠢的方法,那洗胃的滋味可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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