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 (第2/5页)
已经在这里守了好多天了,不知道怎地,他总想要再见一见那个仙女,也看看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一只蝴蝶似被花香所引,悠悠然然地飞舞着,面前的景物突然扭曲,下一刻,蝴蝶停留在了少女的指尖,凭空出现的少女一扬手,白翼的蝴蝶翩然而起,少女笑了笑,向着蝴蝶飞走的方向追去,步履轻盈。
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的少年目瞪口呆,不是眼花,上次不是眼花,这次也不是眼花,可… …急忙爬起身来,在那少女出现的地方转来转去,什么也没有,真的什么也没有。那她是怎么出来的,莫不是真的从天而降?仰着头看了看天空,被阳光耀花了眼,再看少女离去的方向,哪里还有人在,莫不是,我又眼花了?
是灵气的波动!金风的眼睛猛然睁大,一个哈欠还未出口就被收回了,是灵山的入口出现了吗?那令人筋骨一松的灵气仅是少许,却足以让金风发现了。
抖了抖金色的皮毛,阳光照射在上面,一片华丽的鎏光反射,尖尖的耳朵藏匿在柔软的皮毛中,若是不刻意竖起,便如一个小毛球一般可爱。
风吹过,草地上已没了金风的身影,小小的金色光点远遁而去,紧追着少女的脚步,在她必然要经过的地方停留下来,模样可爱地盯着她的到来。
“好可爱啊!”注意到那金黄色软和和一团的小动物时,逸梦止不住发出赞叹之声,对于这种毛茸茸的可爱生物,她还是真的很没有抵抗力。
走上前去,也不见它逃走,摸摸它柔软的毛发,就见它舒适地眯上了眼睛,慵懒华贵如波斯猫一般。阳光洒在它身上,形成了一圈金色的光晕,愈显灵秀。
若是灵门还在,说不定它也可以修炼成人,而现在… …最多也就是个宠物罢了,若是碰上了猎户,说不定也只有那皮毛能用。
一时伤感,逸梦的手也顿了顿,倒是那金色一团,自己在逸梦的手下转着身子,好似找到了蹭痒痒的地方一样转着圈圈,愈显可爱。
“笨猫!”逸梦轻笑一声,金风见自己的作为讨好了少女,还不及高兴,就听到这一声“笨猫”,当即就黑了脸,幸好有毛发遮掩,并不曾为人所见。猫,那种低贱的动物怎么能够跟我比,我是灵兽,灵兽好吧!
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没见识!金风鄙视着逸梦的孤陋寡闻,黑溜溜的眼珠子却盯着逸梦不放,她真好看,这就是那个掌控灵山的人吗?从容貌上来说,倒也勉强相配了!
为什么不直接跟她要灵门密匙?不过是个筑基期的,若是她不同意,抢过来也就是了,实在不行,杀了她也能够得到了,干嘛这么麻烦,大费周章地让我讨好她啊?金风满肚子的不乐意,却还是状似享受地任由少女抚摸,轻柔的力道,恰到好处地瘙痒,真的是好舒服啊!
算了算了,勉强跟着你吧!金风还在万般为难地妥协着,逸梦却已经起身离开了。
再好看又怎样,弱肉强食,这世间自有一套生存的公理,她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不可能带上这么一个累赘,好看的东西观赏过了也就罢了,不一定非要拥有。
哎,哎,你怎么走了?不是应该抱起我来一起走吗?按照金风的经历,只要它到女孩子面前卖乖一下,必然会被抱着走,怎么… …跟着少女的脚步,金风十分不爽。
逸梦没有察觉金风在跟。金风的匿行是一种天赋本能,只要它想,没有人可以察觉到它的灵气和修为。
神识外放,逸梦还没有决定去哪里,她曾想要去苍山偷偷看一眼方素心,看她过得好不好,又怕自己去了又多生事端,看了就走不了,想要去看看易天,看他怎样,但想到陈明瑞,觉得自己对不住他,也不好意思去看,想来,易天到底是陈家嫡子又是元真门的爱徒,应该只会更好的。
至于易知,也不知道他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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