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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和康慧军受贿几百万和高速敛财几千万元相比,姜人杰的财富来得更直接、更迅速,数量也更大。

据新华社2008年10月23日报道: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目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法院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人民币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以上所举的吏治*大都是典型性*,事实上,吏治*中的大量*多为“非典型性*”。

比如康慧军曾在陆家嘴集团下属20多个公司担任董事,这些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都会发给他几千元。其中一家下属房地产公司曾给他提供津贴8万元。这些钱似乎入情入理,属于非典型性*。

中国古代自古就有所谓的“官场陋规”。易中天先生在他的《帝国的终结》一书中写道:所谓“官场陋规”,完全是按照权力和权力关系来设计和实施的。只要存在着权力关系,就同时存在着陋规,而不拘对方是官是吏,是何级别。比如地方上到京城办事用印,要送“印规”,这笔钱是要送给办事员的。当然,办事员也不敢私吞,也要按照一定之规分给上司或同僚。即便同为上级官员,“陋规”银两的多少也只与权力关系成正比,而无关乎级别。比如陕甘督粮道送给陕甘总督的“陋规”银是一年三次,每次一千两,共三千两;送给陕西巡抚的却是一年四次,每次一千三百两,共五千二百两。其原因,就在于陕西巡抚是顶头上司,有“年终密考”权,对官员的前程关系重大。陕甘总督官阶虽高,却远在兰州,少有实际影响,故略有表示即可。

易中天先生在分析古代官场陋规时认为:“非典型性*”和“典型性*”一样,也是权利的赎买。它们都是某些掌权人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换取利益,或者不拥有某种权力的人用货币、实物或其他权力来换取这一权力的行为。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典型性*”的发生,往往因于某一特定目的,比如要谋差使,要拿批文,要泄露考题,要挪用公款,甚至要将罪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要掩盖真相,包庇真凶,因此其危害性比较明显,事发以后,处分也重。“非典型性*”却不同。它并不要求接受接受贿赂的一方违法乱纪,甚至并不要求对方做什么。即便要做,也不过例行公事,比如按批文拨款,或者按规定报销。冰敬、炭敬、年礼、节规之类,则不过“正常”的人情往来更非*裸的权钱交易,因此并不视为*。甚至就连款待钦差大臣这种明显带有说情性质的做法,也不视为*。相反,如果有人不以为然,揭发批判,则会被看成咄咄怪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15)

易中天先生对古代官场“陋规”的分析可谓入木三分。

古代官场的这些“陋规”在进入现代社会时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失干净。相反,在一些领域、一些地区、一些*官员身上,这些古代“陋规”还会死灰复燃。比如,官员及夫人生日、官员的父母生病住院、官员的儿子升学、结婚,其下属大多会送上一份厚礼。王跃文的《国画》中,市长的儿子要出国,朱怀镜就送上一份厚礼,不久他就“进步高升”了。

相比于官场陋规,吏治*另一个让人痛恨之处是胡作非为和不作为。

官吏们胡作非为的案例比较明显,比如无良警察勾结黑道敲诈路人;官商勾结侵吞百姓权益、官吏截留、私分、挪用扶贫资金等专项拨款……。

官吏们的不作为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种工作失职或工作疏忽。比如黑车猖獗、��至ⅰ⒗��绦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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