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2/5页)

的这些东西?”

“早上等车的时候趁你没注意,在车站旁的副食店买的。我想过了,咱们之所以入不敷出,就是因为吃的方面开销太大,这附近的消费太贵了,一碗拉面就要七、八块钱,还吃不饱。所以,我出门前留了一个心眼,买了几个馒头还有一袋咸菜。小楚,你要是不喜欢吃这个的话可以一个人去饭馆,反正我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有口吃的就满足了。”

说罢,胡朋盘腿而作,拿出一个馒头嚼了起来。

“切,你说的什么话,就好像我是少爷胚子似的!你能吃这份苦,我也能!”秦暮楚抢过一个馒头,就着白开水大口大口地咽着,仿佛在吃山珍海味。

二人吃了四个馒头,咸菜也下去了大半,秦暮楚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道“小朋,咱们这顿饭一共花了多少钱?”

“四个馒头八毛钱,咸菜一袋四毛,咱们吃了半袋,就算两毛,一共花了一块!”胡朋给他算着帐。

“天哪!一块钱解决了两个人的午饭问题,这搁在以前打死我也不信!以前在我武汉上大学的时候,每天中午至少要吃一份五块钱的盒饭,外加一瓶饮料或者一碗汤。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过的日子简直太腐败了!”

“呵呵,你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我很欣赏,能享福也能吃苦,只有这样才能成大器!”

“得了,别给我戴高帽了,咱们还是赶紧挣钱吧!”秦暮楚胡乱抹了抹嘴边的馒头渣,喝了几口白开水,站起身背起吉他扫了扫弦,继续唱起那些他不喜欢但不得不唱的流行歌曲。

许是过往路人增多的缘故,二人面前琴包里的钱渐渐多了起来,这让他们兴奋无比,表演也更加卖力气。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路过这里,被乐声吸引,忍不住停下脚步欣赏起来。秦暮楚一面唱着,一面悄悄打量着对方,此人身材高大粗阔,戴着一幅墨镜,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金戒指,显得十分俗气。

直到一曲唱完,该男子才不急不慢地鼓了鼓掌,然后以一种居高而下的口气问道“你们唱得不错啊,看样子是玩乐队的吧?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秦暮楚如是答道“我们的乐队现在还没有成形,不过,我相信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哦?我看你们的水平都不俗,与其在这里卖唱,不如到鄙人的酒吧驻场吧?”

胡朋抬头问道“请问您是?”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男子便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边介绍道“鄙人岳岚河,是‘岚河’酒吧的老板,我的这间酒吧位于酒吧一条街,由于刚刚开业不久,急需召一支驻场乐队。”

秦暮楚担忧地说“好是好,只不过我们一时难以凑齐乐手,再说,乐队的风格是否能被贵酒吧的顾客接受也是一个问题。”

岳岚河笑了笑“哈哈哈,至于风格问题二位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我要找的是一支‘opy’乐队。”

………【第129章 无心插柳(一)】………

所谓的“opy”乐队,是指驻场在酒吧或者其他娱乐场所,专门翻唱别人作品的乐队,而演唱的曲目取决于顾客的喜好。乐队成员不需要多高的技艺,但需要记忆大量的谱子,可以说,一支opy乐队一场演出挣的钱要比一支原创乐队挣的多得多,但大多数有过原创乐队经历的乐手都不愿意做“opy”,原因只有一个没面子,用北京话说就叫做——丢份儿。

听岳岚河如此说,秦暮楚和胡朋小声商议了一下“咱们去不去做‘opy’?这可比咱们在地下通道卖唱强多了。”

胡朋想了想,说“如今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挣钱养活自己,而不是追求心中的理想。做‘opy’也不是不可以,但在这之前还是落实一下乐手的问题吧。”

岳岚河说道“说到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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