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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效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主要群体中的很多人开始游离于社会主流生活之外。再者,社会还通过一些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做法,以财富的多寡或身份的差别为理由,来限制主要群体中不少成员的活动空间,从而形成了种种歧视。例如,1996年北京市劳动局颁布第2号通告,规定了限制使用外地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和工种,包括:金融与保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各类售票员,计算机录入员,办公室文秘等。而且,自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都会发布新的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工种,这些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1998年的36个,直至2000年的103个。而对外地劳动力不予限制的大都是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劳动保护条件较差和职业声望较低的行业和工种。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的明显特征
在特定的时代条件下,中国现阶段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还表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一)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占据突出的位置
在现代社会,保护*是社会基本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的重要目标取向之一。通过*的保护,可以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健康发展。*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如,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住房权,健康权,自决权,发展权,自由迁徙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劳动权和就业中的权利,教育权,文化权,等等;而且,其具体项目的清单有不断拉长的趋势。2004年,中国也将“国家尊重和保护*”的条款列入宪法。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12)
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所受到的一些不公正对待往往是围绕着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问题而形成的,这是理解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问题的一个关键。正是由于中国社会主要群体中许多成员的基本权利往往得不到制度层面的保障,而受到种种侵害,致使其基本的生存底线无法得到保证。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其弱势化趋势就难以避免。
这些侵害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该得的往往得不到”。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有关数据表明,世界上超过一半以上的人口被排除在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保护之外。具体到中国来说,农村居民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本来,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对于全体国民的普惠性和一致性。但是,现在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分为两个板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重心是在城市而不包括农村居民,厚此薄彼现象比较明显,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严重滞后,中国农民缺乏有效的社会安全网,难以应对人生及市场经济的各种风险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如“人民公社”时期。再如,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是比较差的,他们往往从事一些低级的工种,劳动强度大,工资偏低,10多年来基本停留在400~500元的水平上,这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进展不相适应;而且,农民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往往得不到必要的保障,工资被拖欠的现象经常发生。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截止到2003年,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高达1 000亿元。
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中许多成员基本权利另一种受侵害的情况是,“不该拿的却被拿走了不少”。国家某部委课题组2002年底对66个城市城镇劳动力的大型调查(表10,略)显示,城市中所有行业中劳动力的工作时间均超出国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其中,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人员超出的时间最多,每周工作时间达个小时;其次是住宿和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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