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页)
凭据,何至众人要把你们烧死淹死,动了众怒?
巨成:……当日见我们被男女二人拉住,就都疑我们是实在叫魂的人,所以嚷说要烧要淹,其实不过是空话。后来保正把我们送到驿里,众人也就散了,比起县里的官员来,省里衙门的官员们显然不那么倾向于依赖衙役之类的走卒,对于前者来说,他们要靠着蔡捕役之流来从事每天的公务。当这几个犯人蜷缩在省里的判官面前时,正一又重述了自己受到敲诈的故事。他坚称,蔡瑞那天在庙里告诉他们几人,他是奉命前来抓捕“游方僧”的,但只要他们给他“几个规矩钱”,他就会放他们走路。正一当时回答他说:我们是讨饭的和尚,哪里会有钱给你?”
在正一的故事中,有某种东西让曾日理觉得听来有理。像蔡捕役这样的人其实并非职业警捕,而是通常被人称为“衙役”的地方上的跑腿。他们要干很多既令人生厌又低人一等的地方上的杂务,例如:拷打疑犯,送递传票,催讨税款,以及在官府衙门内外打杂。像蔡捕役这种从事警捕工作的人,在别人看来地位不高,也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他们薪俸微薄,不得不通过向同自己打交道的百姓讨取“规矩钱”来过活。有些衙役甚至不在官府名册上,因为他们太穷,所以不得不作为编外人员而依附于人。他们根本没有薪俸,而只能在众人头上讨食。人们一般都说,衙役属于下等人,必须常常对他们进行检查。可是,出于衙役提供的服务是官员们须臾难离的,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①此刻,蔡捕役被带上堂来,并被喝令跪下。虽然曾按察使对他的说词一再查究,蔡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整整一天,他就一直跪在那里。最后,蔡捕投已是精疲力竭,并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戏已经玩完了。他于是招供道,自己确实曾向和尚们要过钱。
当他们拒绝给他钱时,他便一边搜查他们的包裹,一边威胁他们:“你们既是正经憎人,如何有这东西?你们得给我几千钱,才放你去。不然送到县里,就算是剪辫子的人。”
当蔡捕役在和尚的行李里找到了剪刀和绳子等说不清楚的东西时,事情变得严重起来。随着蔡的吼声越来越响,人们纷纷围拢了上来。众人歇斯底里般的反应使蔡捕役意识到,麻烦已经超出了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他于是逮捕了正一,并说服众人散开。让他把正一拉了出去。然而,他并未将正一一直接带往衙门,而是把他,连同他那装有犯罪疑物的包裹,带到了座落于城墙下一条死胡同里的自己家中,超凡已被激怒,一直跟着蔡捕役,想讨回自己的行李箱。蔡捕役说:“你得找了那两个和尚来,才会给你。”超凡万般无奈,只好上衙门告状去了。
蔡捕役继续招供道,当他带着戴上镣铐的正一回到家里时,便对他说:“现在没有人了,你就随便吐出几吊钱来吧,我就放你走。”可是,已经怒不可遏的正一却坚持说,他要正式去官府告状。蔡捕役开始殴打正一,但也没有什么用。他意识到,除非能证明和尚们真的剪了别人的发辫,否则他自己的麻烦就大了。
不巧的是,巨成的箱子里只有一缕头发,而且,那头发还是直的,根本不像是从辫梢上剪下来的。于是,蔡捕役便在自己家里找到一撮旧头发,走到弄堂里正一看不见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将头发编成辫予。为了使证据更充实一些,他又从自己的帽檐上剪下了一些纤维,把它们编起来,看上去就像两条小辫子似的。他又将这些匆匆伪造出来的证物,连同他自己的一把剪刀。放到了和尚的行李里(这样,包里就有四把剪刀了)。然后,他便押着自己的犯人前往衙门。
在衙门里,正一尽管遭到了刑讯,却仍然不改他受到敲诈的说法。知县自作聪明地指出,正一和蔡捕役原本互不相识,两人之间并无芥蒂,所以,在蔡捕役身上找不到诬陷正一的动机。正因为如此,这个案子虽然经过了府衙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