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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负责策应,另一个隐匿在高空实施狙击。而绑票比暗杀更有难度,必须有人先吸引目标人物身边保镖的注意力,引蛇出洞后把保镖交代给狙击手解决。
行动之前马蜂花高价买通了当地一个黑帮头目,让他派出一些打手出来制造混乱,自己的人好伺机下手。雇主出价两千万美元的高价,目标人物是两个从洛杉矶伦巴尔机场飞来的第1314列客机上的两个女乘客,不成想出师不利,虽然打伤了他们的两个保镖,可是自己也有一个人丢了小命。一行七人,现在只剩下了六人。
“我认识他!”一身黑色风衣留着板寸的黑蜂指着电脑中的照片说道:“他叫郎彪,是大富翁陈耕儒的贴身保镖,三年前还只是美国地下黑市拳的一名拳击手,后来被陈耕儒无意中发现,几年来一直跟随在陈耕儒身边担任保镖。这个女人应该是陈耕儒的独生女儿陈百合,陈耕儒这一死,恐怕这个小娘们继承的遗产都不下几个亿啊!这个大光头也是陈耕儒的贴身保镖,叫疯狗,变态的家伙,他要是发起疯来,连狗都敢咬。”
“奇怪了,疯狗手上牵着的年轻人男人又是谁?细皮白肉的,嘿嘿,疯狗这家伙不会是断背吧?就是他!牵着黑衣少女的黑衣保镖,还戴着墨镜,很拽的家伙,用手枪对抗胡蜂和黄蜂的家伙就是他!还有——土蜂也是被他一枪爆头的。当时我就在土蜂身边不远处。”说着,黑蜂狠狠的咽了口吐沫。
“那你为什么不上去帮土蜂,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人爆头?”黄蜂在一旁气急败坏的吼道。
“因为我远远地就看到有两个高手向我们所在的方向奔来,杀手中的高手,人还没到杀气就已经先至,他们身上的杀气比我身上的杀气都要强上数倍,他们的目标似乎也是这两个人。”黑蜂不紧不慢地说着,用手指了指电脑屏幕中一对身穿黑衣的男女。
细腰蜂看着电脑中黑色西装黑色墨镜身材挺拔的男人,两眼放光,涂着鲜红指甲油的白嫩手指轻轻地敲击着鼠标,小巧的舌尖轻轻的舔舐着涂满雅诗兰黛唇膏的嘴唇。
这一切怎么能逃得过胡蜂的眼睛,一撇嘴不屑的说道:“骚娘们,看到个拉风的男人就发情,真是情*欲泛滥。”
“去死!”细腰蜂看都没有回头看,飞起就是一脚,幸好胡蜂早有防备,不过后退的过程中屁股正好撞在马蜂的身上,马蜂没好气的蜷起小腿,用膝盖狠狠地捣在了胡蜂穿着黑色皮裤的屁股上。
胡蜂痛得不住惨呼,叫道:“好啊!老大,你也帮着这个骚狐狸欺负我,我……我不活了,55555555太欺负人了。”说着,一头撞在了一个座椅的靠背上,假装死去。
看都没看耍宝的胡蜂一眼,马蜂看了一下电脑中的照片,眉头皱得很高,良久才徐徐吐出一句话:“这个男人很不简单,我们有必要把有关他的所有资料都找来,好好研究一下这个神秘的对手。”
这时,一个懒懒的声音从众人身后传来:“找个真人来研究不是更好?”
第九十四章 你就当我放了个屁吧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哈哈哈,痛快啊!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何其壮哉!”一窝蜂转过身来就看到这个一身黑色风衣的家伙,悠哉乐哉的坐在马蜂刚才做过的位置,一脸洒脱,脸上还挂着淡淡的戏虐。
“是他!”装死的胡蜂抬起头就看到了赵子岳。他们盯着照片研究了半天的家伙竟然就坐在身后,下意识的把手伸向后腰。
“不要乱动!哥几个,不论是谁,只要是一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