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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落念完,郭笑天先站起來:「我叫郭笑天,是銀河律師所的律師,這裡說明一下,本人並非自願到烈焰法庭。既然來了,我一定會全力以赴。言歸正傳,首先我對控方說的一個細節有疑問。控方說情侶在案發點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在王家魚湯附近見到了徐父。能請他們出席嗎?」
一號法官道:「情侶男可以出席,情侶女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人在國外。」
於是情侶男坐到證人席上,期間服務員一號拿了攝像機問曹云:「曹律師,你認為郭律師這個舉動的原因是什麼?」
曹雲看攝像機一愣,而後回答:「證實徐父十一點左右還在王家魚湯附近的一共有兩組證人,一組是情侶,一組是對街的店主。辯方必須先打掉這兩組人證詞,才可能繼續辯護。」
「打掉是什麼意思?」
曹雲道:「讓證詞存疑,存在疑點的證詞是不被採納的。」
「謝謝曹律師。」
一號服務員接著訪問另外一位聽審的年輕律師。
曹雲一度懷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許,越來越囂張。
情侶男入證人席。
郭笑天很鎮定,走到證人席問:「證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長相,還是警方先把照片給你認?」
情侶男回答:「警方徵集目擊證人,我案發前後時間經過那路段,於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遞給我,問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沒有馬上回答,說人穿了雨衣。警方通過ps,把雨衣換上去,我覺得就是他。」
「覺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問:「你和被告錯身而過,證詞說距離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騎三輪摩托車錯身而過。請問,你看見的被告頭部有沒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侶男回答:「沒有。」
郭笑天問:「他頭髮有沒有染色?」
情侶男回答:「沒有。」
郭笑天回到辯護席,將照片放大到投影儀上,是徐父被捕時候舉牌,穿囚服的照片,其髮型三七開,七的部分有一撮白色染髮。郭笑天道:「警方給證人辨認的照片是半年前,有關部門拍攝的被告照片。被告的頭髮是案發前一個星期剪頭髮時候染的。也就是說,證人看見的並不是被告。」
司馬落拿近話筒:「郭律師,請問,你怎麼知道被告頭髮在案發前一個星期染的呢?」
郭笑天:「法庭給我的資料,大家請看視頻。」
短視頻,拍攝理髮店,店主說明徐父在他這邊染髮。完了,郭笑天道:「案發當天是晚上十一點,被告凌晨三點去魚市拿貨,又回去開早市。即使沒有視頻說明,徐父也沒有時間染髮。」
司馬落道:「下雨天,沒有帶雨衣頭帽,頭髮粘在一起,這撮白髮面積並不大,黑髮很容易把白髮遮蓋。另外大家看,證人當時在左側,證人證詞中說,被告回頭,按照當時模擬,被告回頭不可能把整個頭轉過來。半個頭,大半側臉。恰巧側臉部分頭髮是黑色的。郭律師所提出的質疑,完全站不住腳。」
郭笑天道:「司馬檢察官,你別忽視重點,警方有誘導認人的嫌疑。按照心理學來說,一面之緣,還是在戀愛狀態的年輕人看了別人一眼,第二天認出的機率幾乎為零。這是美國大學做的一份調查報告,一百對戀愛的年輕人和一位陌生人錯身而過,陌生人回頭叫了他們的名字,情侶回頭看了陌生人一眼。第二天,讓情侶從二十張照片中選出陌生人,只有兩組情侶選對,並且承認自己是猜的。」
「美國大學報告?」司馬落嘲諷問:「你也信?」
一號法官道:「是我們委託美國某大學做的專門研究調查,這是報告的具體內容。」
法官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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