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頁 (第1/2页)

「啊……」老闆愣了一會:「我不記得了。」

上官文:「警方做筆錄沒有問這個問題嗎?」

老闆想了一會:「好像有問,我現在真不記得是開還是關。」

上官文道:「按照筆錄,警方問了同樣問題,你的回答是應該是關的,對面一條街店鋪都沒有燈光。也就是說,你最少沒看見王家魚湯的燈光,對嗎?」

老闆回答:「沒有看見燈光,他的店在路肩兩米裡面……」

「我問什麼你答什麼,謝謝。」上官文道:「如果店鋪的門是開的,又沒有燈光,難道不會吸引你注意嗎?」

老闆想了一會:「我不知道,這麼久的事情了。我只和徐父打個招呼,見他沒理我,我就忙自己的事了。不過我很肯定,對面暗摸摸的。只有路肩有路燈,而且燈光不亮,還隔得遠,我沒有注意到王家魚湯是關門還是開門。反正肯定沒燈光透出來。」

上官文道:「根據警方報告,開門發現屍體的店員筆錄為,捲簾門半開,被拉起大約六十到七十公分,人彎腰可以鑽出去的高度。室內燈光是開啟的。店員證明魚湯店打烊後,捲簾門拉到那個高度。進出依靠彎腰鑽進出。警方推測,兇徒在行兇後,沒有觸碰捲簾門,彎腰鑽了出去離開。不管怎麼說,現場和便利店老闆看見的情況不符。」

司馬落早有準備:「反對,證人只注意到被告,甚至不知道被告是朝東走,還是朝西走。說明證人短暫的注意了被告,沒有注意到魚湯店很正常。證人便利店關門後,走的是後門。上官律師你在詢問證人時候,一直採用暗示的手法,要知道,這件事已經發生快一年,證人不可能還記得當時的背景情況。剛才大家也聽見了,證人一直在腦補上官律師灌輸的畫面。」

3號法官道:「反對理由不太充分。」

司馬落道:「證人,請問你知道被告送魚到王家魚湯嗎?」

老闆回答:「知道。前幾個禮拜,有一次王俠有急事關門,讓被告把魚先放在我店鋪里。我也是那次才認識的被告。」

司馬落問:「你經常看見被告進出王家魚湯嗎?」

老闆搖頭:「沒注意那麼多,不過看見過三輪車停在路邊,街道很窄,有輛車過不去,司機下車叫罵幾句,我看見被告跑出來,把三輪車挪邊路肩。」

司馬落:「你討厭被告嗎?」

老闆:「怎麼可能,又不怎麼認識,聊都沒聊幾句。」

司馬落:「你不可能誣陷他了。」

老闆怒了:「我肯定不會誣陷他,你去查查我的履歷,你不要血口噴人。」

司馬落不生氣:「謝謝。」

上官文道:「證人,聽的出來你和被告不熟。」

老闆:「不太熟。」

上官文:「被告穿了雨衣,頭髮也是濕的,你也說路燈暗,王家魚湯門口路肩沒有路燈。為什麼你就一眼認出來他是被告呢?」

老闆:「三輪車啊。」

陪審席一片譁然,老闆是認車後推斷出人。司馬落頭疼。上官文一拍掌:「謝謝。」

曹雲看得出來這是上官文的臨場發揮,他發現問題,追問問題,得到了答案。曹雲相信老闆說的是真的。老闆不太肯定那天門口是不是被告,但是因為被告和三輪車有關,他就認為是被告了。

情侶口供鬆動,稍有嫌疑。便利店老闆證詞基本被上官文打掉。控方司馬落還有很多牌可以打,但司馬落現在不太敢出來,他手中的牌對方都是知道的。司馬落擔心辯方已經有應付自己牌面的手段。

司馬落屬於穩紮穩打型,臨場應變能力比較一般。他的優點是想的多,想的細,畢竟不是競賽,法庭肯定會給他充足思考時間。只要有時間,他就可以將事態梳理出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