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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道:「身材一致?有證據嗎?」

司馬落道:「曹律師應該有看見拍攝的蝴蝶面具女照片。」

曹雲回到辯護席,陸一航把一張紙給曹雲,曹雲讓他把照片發到電視上,曹雲看照片好一會:「請問照片哪裡來的?」

司馬落回答:「是和鬣狗交火的團伙提供的。」

曹雲轉向法官,道:「法官大人,我懷疑檢方做偽證。我要求檢方提供照片的來源,說明,時間,和拍攝照片的原因與情況。」

司馬落道:「曹律師,不要來這一套。此案不公開審理,就是因為可以說明白。和鬣狗交火的是ca人員,他們在東唐活動獲得了高層一定程度的認可,在東唐範圍內有一定的行動權。不過由於其使用槍械,目前行動五人暫時被扣押。他們不僅提供了照片,也將被他們抓獲的偽裝成西斯的人質交給我們處理。這是許可書和高檢開具的證明。」

司馬落將複印件送給法官,陪審團和辯護席。

法官道:「辯方,照片認可。因涉及其他問題,不要追問相關情況。」

曹雲道:「好的……控方,看照片只是一個人的照片,她就是站在那裡,我沒看見有兇器,也沒看見別的。根據我委託人的說明,她當時確實是進入了草莓大棚,就想去採摘一點草莓。突然聽見了槍響,她就沒命的跑。」

司馬落道:「她就是她,只有一名女性。」

「我不這麼認為。」曹雲打個響指,陸一航放地形俯視圖,上面標註的很清楚。葉瀾被發現地點,交火地點,葉瀾血跡開始地點。

曹雲走到證人身邊問道:「交火點有錯嗎?」

證人回答:「沒有,這是一條三岔口,我們在路的左右兩邊草叢。對方在稍高處的亂石堆中。」

曹雲問:「控方,血跡地點有錯嗎?」

司馬落看了一會:「沒錯。」

曹雲問:「證人,交火後,蝴蝶面具女子什麼情況?」

證人想了一會:「她隱藏在三岔口西面的低洼處,那邊有很多石頭。交火後沒有看見她了。」

曹雲拿起一根魔術棍,抽長,如同教鞭一般指電視:「血跡是距離交火點二十米位置發現的,距離證人所說的三岔口西面低洼處,有三十米的距離。事實是,我的委託人當時在血跡點,也就是大棚處正在摘草莓。聽見外面有聲音,以為是大棚主人回來,不敢亂動。直到交火發生後,她才沒命的亂跑。大家看,她是在東面樹林被發現的。和證人所說的在西面的蝴蝶面具女子完全不是一個人。」

司馬落道:「辯方說的都是事實。但在發現血跡地方,延伸到樹林,一路上發現了匕首,蝴蝶面具,可以證明,蝴蝶面具女是朝樹林方向跑的。」

曹雲指電視:「面具是這裡發現的,匕首是這裡,距離我的委託人還有兩百多米。試問怎麼就肯定蝴蝶面具女是朝樹林去呢?」

司馬落笑了:「曹律師,你這是在鑽牛角尖。很顯然,被告趁夜色進行了運動,轉移到了側面,但是被ca發現,被打中了大腿。一路逃命扔掉了面具和匕首,逃到樹林中因為失血過多,無力再逃。」

曹云:「控方意思就是,樹林裡被發現的女子,也就是被告葉瀾是鬣狗成員,是鬣狗行動中的伏兵?」

司馬落點頭:「事實就是如此。」

曹雲道:「請大家看我方提供的十號物證。」

司馬落抽出一張紙看曹云:「檢測報告?」

曹雲道:「警方和檢方都不相信葉瀾,但是作為葉瀾的律師,我非常相信她是無辜的。所以我返回了發現血跡的地方,找到了一顆被咬過一口的草莓。實際上我找了三十多顆。通過dna比對,證實草莓上有葉瀾的dna。也就是說,葉瀾摘吃過草莓,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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