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頁 (第1/2页)

曹雲道:「檢方把這麼重要的案件交給一個迷糊小姑娘,是不是有些不妥當。如果檢方需要更換主控官,為了司法公平,我同意休庭。」

「對不起,對不起。」九尾深深鞠躬。

法官:「辯護律師請再說一次。」

魏君道:「……綜合庭審情況,請法官大人進行階段性裁定。」魏君將剛才主辯的情況總結後,讓法官階段性裁定。根本就沒有進入控方需要的主題。

九尾一聽,雙臉通紅,不僅是羞,還有氣。如果是卡通片,曹雲保證九尾雙耳和鼻孔正在冒煙。曹雲在九尾看來,是一隻吵了自己一個晚上的那隻蚊子,明知道它在,明明很討厭他,就是無法消滅他。

法官詢問:「控方對此有什麼說明和補充嗎?」

心亂,氣亂,九尾根本沒有準備台詞,站起來後許久沒開口,她在搜尋腦海中有利控方的庭辯內容。

法官無奈道:「本庭裁定,被告沒有主觀協助烈焰犯罪團伙的意願。不過被告客觀上協助了烈焰犯罪團伙,接下去的內容是,被告的行為對烈焰犯罪團伙的幫助有多大,被告是不是不可代替的等。」

拿下一分!在海洋法系中,主觀是很重要的量刑標準。即使最後被認定危害極大,但因不存在主觀惡意,量刑上會有充分考慮。

法官道:「鑑於控方主控官經驗不足,本席決定暫且休庭。辯方有意見嗎?」

魏君回答:「沒有。」

法官道:「再開庭時間會以書面形式通知,今天庭審就到這裡,散庭。」

……

曹雲心情不錯,第一個環節勝出後,一百萬美元獎金已經穩了。除非第二次開庭翻船,否則怎麼也不達不到五年。

魏君有魏君的優點,上車後魏君說了自己的擔憂:「曹雲,烈焰法庭曾經當眾射殺了警方臥底。」

「只是線人。」

「我擔心檢方會特別提出有證據的這樁命案。我的思路是,命案發生時候,王傳還沒有加入烈焰。不應該要為此買單。」

曹雲道:「不,不是這樣。假設一個流竄搶劫團伙,幹了兩年了。第三年a加入團伙,第四年a被捕,你說a要為第一年和第一年搶劫團伙的犯罪買單嗎?」

魏君想了好久:「應該不會吧?」

曹雲道:「假設這個團伙做的案沒有和這個團伙聯繫上,那a是沒問題的。但是注意一點,烈焰法庭殺人、綁架,挾持都有罪證。警方通緝搶劫團伙,這時候a加入搶劫團伙,就算什麼壞事也沒幹,也算犯罪團伙成員。」

真實案例,張x強,hk啟德機場一億多搶劫,綁架首富孩子,最終在大陸被捕,團伙成員均死刑。其中有一位馬仔才跟了他幾天時間,一樣死刑。

曹雲道:「不過真實案例有其特殊性。按照法律理解,王傳後期加入團伙,烈焰後期不存在太激烈的犯罪行為,理當從輕處罰。不過本案之所以沒辦法從這點入手,是因為王傳簽署了交易書,交易書是法定文書,上面認定了王傳是主犯。主犯不僅要為個人犯罪買單,也要為團伙犯罪買單。犯罪團伙重要成員以上身份者必須為團伙犯罪負責。」

曹云:「王傳之所以遲遲不接受交易,也是有這方面的期待。王傳的下屬是六月,六月是綁在王傳這條船上,王傳無罪,她自然無罪。王傳有重罪,她就有重罪減。也就是俗稱的從犯。你考慮的角度有一定道理,但是無法適用本案。」

魏君道:「我們接下去的辯護切入點在哪?」

第一庭是行為,曹雲贏了,法官認為六月主觀不存在故意犯罪。

第二庭是結果。

曹雲道:「我不看好結果,烈焰法官之間的金錢流動都是以千萬甚至以億為單位。一旦檢方拿出比較準確的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