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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依然相当难办。第一,优巴沙·阿典至少在表面上要出于自愿;第二,护照被郑公子套用走了,那个优巴沙·阿典咋办?留在中国当个没身份证的黑人?”

“走一步,算一步,以后再想办法吧。”

“这是个不负责任的做法。郑公子走了,优巴沙·阿典留下了。然后,我再提着这几瓶法国酒,到贵府请求你帮忙解决优巴沙·阿典的问题?我只是看在往日的交情上答应帮助,说白了,并不欠郑局长的债,别把我当成二百五。”丁之光突然态度强硬,大有不惜撕破脸皮的架势。

想不到丁之光会突然发难,郑济田呆住了,一时无言以对。

“咱俩既讲友谊,也要讲利益嘛。”丁之光的口气缓和了下来,他不想一下子把郑济田逼向死角,“很难做通优巴沙·阿典的工作,要是我的长相跟郑公子相似,拿我的护照去套用,绝对没问题。郑局长找上我,是看得起我,信任我。可是,那个优巴沙·阿典不是本公司的职员,整个装修队人员均是临时聘用来的。”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7)

“他来中国不是为了赚钱么?给他五十万元人民币。”

“郑局长财大气不粗,在黑市兑换,不足五万美元,太大方了吧?莫非郑局长今日此来,是拿我丁某穷开心?”

“你的意思是多少?不会狮子开大口,要一百万元人民币吧?我把房子都拿去变卖,也凑不齐这个数。”

郑济田就差一点没把自己说成是两袖清风的清官了。望海市有人信吗?反正我丁之光不信。很难想像得出,他到底敛了多少不义之财?就拿一百万元人民币来说吧,就算不吃不喝,郑济田要多少年才能积聚这一百万元?共产党的纪委和检察院怎么像患了白内障似的,竟没有看出郑济田的贪官嘴脸?改革开放是为了振兴中华,为了强国富民,但绝不能成为贪官污吏中饱私囊的温床。

见丁之光低头不语,郑济田以为丁之光仍然嫌钱少,说:“你不会是趁火打劫吧?”

“在这件事上,充其量我不过是个中介人。这样好了,我把优巴沙·阿典叫来,你直接找他谈。说不准郑局长口吐莲花,优巴沙·阿典为了救苦救难,不要你一分钱,而把护照给你呢。”

“丁董事长不要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只认得你,而不识什么优巴沙。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不愿意你隔岸观火,更不愿意你落井下石!”

说此话时,郑济田一改哀求的表情,露出了平日常见的凶残相。

面对郑济田的步步进逼,丁之光应该下决断了。他面临三种选择:一,完全拒绝。要罗列拒绝的理由,可以找上百十条,最重要的理由是,投资商人应该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更不能包庇罪犯。而且,还有讲不出口的理由,就是巴不得将郑万群拉出去枪毙,最好执行枪决命令的刽子手就是郑济田!丁之光为郑济田愚蠢的请求感到可笑、可恨和可怜。昨晚在环球娱乐城温哥华厅,郑济田强压陈光孝就范时的嘴脸是多么丑恶,气焰多么嚣张。二十四小时不到,如掉入陷阱的豺狼,摇着尾巴,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向站在陷阱上面的羔羊求救。天公真能作弄人,昨夜刚下雨,今晨天放晴。然而,像郑济田这样的人,能容忍你拒绝他的要求吗?尽管你把拒绝的理由说得婉转。郑济田一旦达不到目的,很可能会把枪口对准你。二,接受郑济田的要求。这无疑是自掘坟墓,而且还要自己跳入坟坑。同意让优巴沙·阿典把护照给郑万群使用,让郑万群逃出法网,岂不昧了天良?别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俗话说,抬头三尺有神明。对恶人施以仁慈,就是对善良人的背叛。恶人总是要作恶的,在中国可以行凶,在泰国难道就不能杀人?我丁之光能干这样的傻事吗?三,施展缓兵之计。郑济田在市公安系统经营多年,爪牙、亲信必有一帮人,由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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