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 (第3/5页)
原红城呢?
十万匹军马,是你们比武输给我国的,是必须要给我们的,如果不给,那你们国威何在!
包括每日早朝,东方剑与文武百官面向我国朝拜,那都是东方修文比武比时输给我们的,是应该的!
我们又没有输给你们,因此我出不出访草原红城,主动权仍在我们手里。
虽然目前为止,据大内高手回报,二十一岁的东方剑性格温和,为人谦恭,成年之后,只娶了太子妃白楚芸,侧妃米娇娇两女,平时,不与人为恶,深受突奔国中老年大臣的爱戴!
但是我总觉得东方剑不是那么简单的人,他是天下第一大国的太子,难道,他没有**和权欲吗?他能无礼东方修对他太子位置虎视眈眈吗?
我想了想,打算连夜飞去突奔国,面见融,明日夜探突奔国草原红城红宫,从暗处见一下东方剑。
我的胆子是不是不一般的大!所谓:艺高人胆大,不入虎**,焉得虎子!
我让冰立刻进皇宫向我母亲禀告,我则骑小白去一趟飞奔国。这件事,我瞒住琴和笙,笙要是知道我去突奔国,自然不放心,肯定要与我一同去。
我给笙的定位是,保护好琴!
以我现在的法力和武功,又拥有许多神丹,只怕这世间已没有人能够杀死我!
融隐密的住在草原红城铁骑兵营边上的一个大牧民部落里。那里离草原红城有二十里路。
虽然东方武临死前,一直没有没收融的大将军府,但是以融在我朝为官的身份,别说是大将军府,就是进一趟草原红城,也得夜晚易容进去。
融一共有五百名随从,这些人都是他在当大将军时,培养的誓死追随他的将士,这些随从年纪都不大,家里基本上是突奔国世袭的贵族和军中门阀。
只有三十几人是平民百姓出生的江湖武林高手。他们是仰慕敬佩融的盖世武功前来投奔。
我特意换了一袭淡黄色的上等丝绸宽袖长衫,系着镶有白玉古玉的腰带,将玲珑性感的身材极致的展露,头发也用白色百合花高高扎起来,显得温柔似水,清丽娇艳,无与伦比的高贵和高雅!
我到达时,已近二更。
近二十顷的牧民部落里,周边近五百个岗哨高楼上面,燃烧着红红火把,还有一百多个帐蓬里隐透出温馨的烛火和坐立谈天的人影。其余上万个帐篷都是黑着。
值勤巡逻的牧民三名一组在各个帐篷之间来回走动。
这里海拔三千米以上,温度要比花都低上八度,大概是十五摄氏度左右。我感觉到空气比较干燥,好像许久都没有下过雨了,脚下的泥土是微微泛红的,是一种我在异世里没有见到过的土质,这样的土质,应该极不利于植物生长,我轻瞟了一下地上三寸左右长绿草,那是牛羊牲畜可以吃的一种异世最普通的草,只不过,这里的草短了两寸,而且这个季节里的绿草,应该是肥嫩的。也许是因为雨水太少,所以这就影响到绿草的生长
绿色的草,红色的火把,灰色的帐篷,黑色的夜晚,这就是草原红城给我的第一印象。
没有美丽,也没有富丽堂皇,更没有繁华喧闹。
要知道,这个时候,在花都的郊外的乡村里,许多百姓们坐在小酒店里喝酒,聊天,听说书的讲笑话,许多小孩子出来捉青蛙、荧火虫和蛐蛐。
同样是草原部落,可是这里孤寂的连我在异世的元朝任何一个普通的部落都不如!
四千年前,因为妖后东方俊龙的私欲,使花江以北所有孩子没有了童年的乐趣、所有的男人女人减少三十年寿命、也使大自然失去原有的美丽。
将皇权建立在亿万百姓的痛苦和生命之上,东方家族应该下地狱!
但是百姓们有什么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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